第二部分 广告传者心理研究
第二章 广告主的观念变化
第二节 广告主的经营观念
广告主观念的变化不仅表现在对受众的认识上,还表现在对经营的理解上。
一、广告主形成品牌经营观
所谓品牌,按照美国市场营销协会的定义,是指名称、专有名词、标记、标志、设计或者将上述综合,用于识别一个销售商的产品或者服务,并且将其与同其竞争的商品、服务区分开来。品牌是企业及其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综合标识,一个品牌能表达出属性、利益、价值、文化、个性、使用者等含义。从心理学意义上看,品牌的实质是与产品概念对接的人群的情感。企业所塑造的产品品牌应该是该产品对应的消费者的情感价值的具体体现。只有当企业生产出的产品所表现出的品牌元素符合消费者的需求并被消费者情感认同时,品牌的价值才会产生。因此,品牌蕴涵了消费者的信任、喜爱等情感,体现了企业及其商品或服务的品质和声誉。广告主已经认识到,品牌无论是对其自身还是受众,都包含了丰富的价值与意义。品牌经营理念已成为广告主打动受众、维持发展、拓宽市场的重要武器。
(一)品牌的作用
1.品牌对受众的作用
(1)缩短交易过程 新消费时代的受众不是缺少选择而是选择过多,不是信息闭塞而是信息充分。他们有限的时间与精力要求他们使用一种快捷的评判方式,迅速地从海量的广告信息中挑选出符合自己需求偏好的产品与服务。若品牌正好拥有良好的口碑和富有个性的文化等优势,那么它就能帮助受众省下交易过程中产品服务的评判环节,为受众降低时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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