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绪论
**节 基础概念
一、旅游区域与区域旅游
(一)旅游区域的概念
旅游区域是指以旅游资源特征为基础,由组织旅游活动的相应机构和若干旅游设施、旅游区等因素组合而成的一个整体的地域范围。
经济学家把“区域”理解为一个在经济上相对完整的经济单元。区域经济学家埃德加。胡佛认为,“区域就是对描写、分析、管理、规划或制定政策来说,被认为有用的一个地区统一体”。因此,旅游区域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区域可大可小。但一个完整的旅游区域必须具备以下几个基本的要素:
(1)旅游区域必须拥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旅游资源并具有鲜明的区域特色。旅游资源是旅游发展的基础,其吸引力的大小决定了旅游发展的规模和竞争力。
(2)旅游区域应有自己的**枢纽。这个**枢纽往往是由一个大的城市或一组城市组成。一般具有地理位置优越、地域开阔、旅游交**捷、旅游资源雄厚、旅游综合功能发达等特征。这个**既是旅游区域交通的枢纽和游客集散地,又是旅游区域旅游业发展的核心,它对整个地方旅游业的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
(3)有完善的旅游业结构、综合的旅游接待能力,对外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旅游业结构状况和旅游业水平影响着区域旅游的整体形象和竞争力。
(4)有较完善的管理机构,保证旅游的健康发展,保障旅游者、经营者、居民和政府之间的利益。
(二)区域旅游的概念
区域旅游是一种以区域作为相对独立的单位来接待旅游者、组织安排旅游活动的经营服务方式,是特定空间存在的旅游活动及其经济关系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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