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有路网!
环境资源法
QQ咨询:
有路璐璐:

环境资源法

  • 作者:钱水苗 叶勇飞 范莉
  •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 ISBN:9787040176452
  • 出版日期:2005年01月01日
  • 页数:428
  • 定价:¥34.30
  • 分享领佣金
    手机购买
    城市
    店铺名称
    店主联系方式
    店铺售价
    库存
    店铺得分/总交易量
    发布时间
    操作

    新书比价

    网站名称
    书名
    售价
    优惠
    操作

    图书详情

    内容提要
    《环境资源法》的体系结构是在浙江大学法学院多年教学、科研基础上形成的,其内容吸收了我国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的丰富经验和国内外环境资源法学研究的*新成果。《环境资源法》共十二章,主要包括环境资源的相关概念、环境资源法的基本概念、特征、基本原则、基本法律制度和环境法律责任,设专章分别介绍了环境污染**法、自然资源保护法、生态环境和特殊区域环境保护法及国际环境资源法的内容。与国内其他环境资源法教材相比的*大特点是在每节正文之后,增加了“资料与应用”的辅文,**介绍和阐明基本理论的应用、权威学说、难点解释、案例分析及理论有争议的问题等。《环境资源法》可以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教科书,也可供其他专业选用和相关政府相机关工作人员参考。
    文章节选
    第五节 环境资源监督管理体制
    一、环境资源监督管理体制的概念
    环境资源监督管理,从广义上是指**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科学技术、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对各种影响环境资源的活动进行规划、调解和监督,以协调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达到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障人体健康、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和可持续利用的目的。狭义上是指环境资源行政监督管理,即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各种影响环境资源的活动进行规划、调控和监督管理活动。
    环境资源监督管理体制是指**进行环境资源监督管理的组织结构、职权结构及这些组织和职权的运行方式。本书采用狭义的概念,即指环境资源行政监督管理体制。环境资源行政监督管理体制包括各种环境资源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及相互关系,以及这些机构之间的职责、权限的划分。
    我国环境资源行政监督管理体制,原则规定在《环境保护法》第7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从上述规定,可将我国环境资源行政监督管理体制概括为,统一监督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
    目录
    **章 绪论
    **节 环境资源
    第二节 环境资源问题
    第三节 环境资源保护
    第四节 环境资源法学

    第二章 环境资源法概述
    **节 环境资源法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环境资源法的目的和作用
    第三节 环境资源法的适用范围
    第四节 环境资源法体系
    第五节 环境资源监督管理体制

    第三章 环境资源法的历史发展
    **节 外国环境资源法的发展概况
    第二节 中国环境资源法的发展概况

    第四章 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
    **节 环境资源法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 协调发展原则
    第三节 预防为主.c**结合综合整治原则
    第四节 合理开发利用原则
    第五节 公平承担环境责任原则
    第六节 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原则

    第五章 环境资源基本法律制度
    **节 环境资源基本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环境资源规划制度
    第三节 环境标准与环境监测制度
    第四节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第五节 “三同时”制度
    第六节 征收环境资源税费制度
    第七节 环境资源许可证制度
    第八节 清洁生产制度

    第六章 环境污染**法
    **节 环境污染**法概述
    第二节 大气污染**法
    第三节 水污染**法
    第四节 海洋环境保护法
    第五节 环境噪声污染**法
    第六节 固体废物污染**法
    第七节 放射性污染**法
    第八节 其它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控制法

    第七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
    **节 自然资源保护法概述
    第二节 土地资源保护法
    第三节 水资源保护法
    第四节 森林资源保护法
    第五节 草原资源保护法
    第六节 矿产资源保护法
    第七节 渔业资源保护法

    第八章 生态环境和特殊区域环境保护法
    **节 生态环境和特殊区域环境保护法概述
    第二节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法
    第三节 自然保护区法
    第四节 水土保持法
    第五节 防沙治沙法
    第六节 风景名胜区保护法
    第七节 文物古迹保护法
    第八节 森林公园保护法

    第九章 环境资源行政责任
    **节 环境资源行政责任概述
    第二节 行政主体的环境资源行政责任
    第三节 行政相对人的环境资源行政责任
    第四节 环境资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第十章 环境资源民事责任
    **节 环境资源民事责任概述
    第二节 环境民事责任构成
    第三节 环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第四节 环境民事诉讼

    第十一章 环境资源刑事责任
    **节 环境资源刑事责任概述
    第二节 环境资源犯罪的概念、构成和承担方式
    第三节 环境资源犯罪的主要罪名及其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 国际环境资源法
    **节 国际环境资源法概述
    第二节 国际环境资源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三节 国际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我国参加的主要国际环境保护条约
    第五节 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组织
    主要参考书目
    后记
    ……

    与描述相符

    100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