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雷克斯与母鸡萝丝--读《母鸡萝丝去散步》 (于小川 ·2006年09月 )
记得书刚买回来的时候就连续读了两遍,女儿自己看几遍就不知道了,昨晚女儿又选它让我来读。没想到,竟然又读出了新意或者说又在故事中发现新元素。
“宝贝,这只母鸡叫什么名字啊?”我指着书封面那只悠闲的母鸡问。
“萝丝!母鸡萝丝!”
“那这只狐��叫什么名字啊?”我随意问了一句,其实故事中这只狐狸是没有名字的。
“雷克斯,狐狸雷克斯!”女儿不加思考就说了狐狸的名字。
雷克斯是谁啊,它不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里的那只自称“雷克斯大爷”的狡猾狐狸嘛,女儿的话音刚落我就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宝贝,你真可爱!”
“妈妈,《母鸡萝丝去散步》里的狐狸我看就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里的雷克斯,因为它们一样的倒霉,总是吃不到自己想吃的猎物,而且每次出现都极其好玩。”
是啊,要不是女儿的提醒我真的很难把二者联系到一起呢,头两次给女儿讲的时候,《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女儿还没开始看,现在竟然比妈妈领先了一步。如果读过《尼尔斯骑鹅旅行记》,那么就会知道这两只狐狸简直是一对孪生兄弟,不对,应该是难兄难弟。
好了,母鸡萝丝和狐狸雷克斯,故事开始了。
**页:(新解读出来的部分)
“宝贝,母鸡住在什么地方啊?”
“一个农场里。”
“那你看这个农场里都有什么啊?农场的主人日子过得如何?”
“妈妈,这农场的主人日子过得不错,还有车呢(指农用车)、还有蜂房可以产蜂蜜、还有小池塘可以养鱼、还有羊可以喝羊奶、还有粮食、还有风车(指的磨坊)、还有苹果树、还有小白兔和母鸡、还有松鼠、还种了许多花。”
以往读的时候没有观察这么细致,我也是如此,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忘记好好观察一下母鸡萝丝生活的农场了,这可是平日生活很难得一见的典型乡村生活,从这点上说来,倒有点羡慕起母鸡萝丝来了。
第二页:
“宝贝,母鸡萝丝这是干什么去呢?怎么不在家好好呆着呢?”
“吃饱了,一个人在家,没意思,散步去!”
“结果被谁盯上了?”
“狐狸雷克斯!”女儿认准了这只狐狸就是雷克斯。
第三页:
“母鸡萝丝走过院子,狐狸一看机会来了,于是猛地扑上去……”
第四页:
女儿笑了起来,“妈妈,雷克斯真倒霉,扑到耙子上了,一定是被耙子打晕了。”说完了也顺势倒在了床上,想必是把自己当成雷克斯了。
第五页:
“母鸡萝丝绕过池塘,这次狐狸看准了,一定要把母鸡吞下去。于是,使出全身的力气又扑了上去……”
第六页:(新解读出来的部分)
“妈妈,扑的过猛,扑到池塘里了。”
“是啊,你看原来那两只青蛙在石头上聊天呢,狐狸一掉进池塘里怎么样了?”
“都跳起来了。”
“宝宝,你再看一下青蛙的表情。”
“妈妈,青蛙生气了。”
“那如果你是青蛙,你会对雷克斯说些什么呢?”
“你这是干什么啊!真想狼狼揍你一顿!”
“宝宝,你太聪明了!”我被宝宝的话逗乐了。
第七页:(新解读出来的部分)
“母鸡萝丝越过干草堆,这也是一次难得的机会,雷克斯又行动了……”
“妈妈,它扎进草堆里了,又没吃到萝丝。”
“宝宝,你看草堆周围还有谁啊?”
“有,老鼠和山羊。”
“都做什么呢?”
“老鼠在吃东西,山羊睁大了眼睛在看雷克斯和萝丝。”
“结果老鼠吓得四处逃窜,山羊静静地看着发生的这一切。”
第七/八页:
“母鸡萝丝经过磨坊,不小心脚勾到了滑轮的线,正当狐狸要下手的时候,怎么样啊?”
“结果面粉撒了雷克斯一身。”
“宝宝母鸡萝丝发没发现狐狸一直在追它呢?”
“没有,它看上去什么都不知道。”
“那你说有谁看见这一幕了?”
“山羊和……”
“应该是河鼠。”我也叫不准它是什么动物。
第九/十/十一页:
“母鸡萝丝穿过篱笆, 这次狐狸可要势在必得了!只见它飞身一跃起……”
“妈妈,它跃起到手推车里了。”
“结果怎么样啊?”
“手推车自己开了起来,狐狸没办法让它停下来,结果一直开,把蜂房都撞倒了。”
“得罪了蜜蜂会有什么后果啊?咱们以前读过《神奇校车:奇妙的蜂巢》里讲过呢。”
“蜜蜂们会保护自己的家,攻击来破坏的敌人。”
“对,你看,好多蜜蜂都出来追赶可恶的雷克斯了。宝贝,雷克斯*后会怎么样呢?”
“唉呦,唉哟,疼死我了,我的浑身都是包啊。”女儿开心地笑着。 本书适读于4至12岁!
关于本书的成就与赞誉:●1968年美国《波士顿环球报》/《号角书》杂志奖图画书银奖●入选纽约公共图书馆“每个人都应该知道的100种图画书”●美国图书馆学会年度好书**●《纽约时报》年度*佳童书●入选日本儿童文学者协会编《世界图画书100选》●入选日本儿童书研究会/绘本研究部编《图画书·为了孩子的500册》。
这是一本**会让幼儿笑得前仰后合的图画书。
哈哈,母鸡萝丝悠然自得地去散步了。兜了好大一个圈子,它又悠然自得地回来了。可这位乡下傻大姐完全不知道,它身后已经闹翻天了……
这本书不知为什么会让我想起濒于失传的皮影戏、拉洋片一类的民间戏剧。是的,它就是一出锣鼓震天的乡下小戏,佩特·哈群斯这个英国女人一个人搭起了一座舞台,使出浑身解数,为我们上演了一出发生在英国乡下的热热闹闹的情景喜剧。
说到底,这是一个追逐的故事(尽管被追逐的对象不知道身后有一只饥肠辘辘的狐狸),是一个在走动中完成的故事。如果比喻成电影的镜头,这应该是一个一气呵成的长长的运动镜头。佩特·哈群斯为这个故事精心设计了一座移动的舞台,她不单选用了20.3×25.5cm的横长画面,而且除了*后萝丝归家的一页是单页之外,全部是对开跨页——十三个对开跨页,十三个左右合二为一的横长的场景,带领我们跟随萝丝女士在乡间小道上完成了一次死里逃生的散步。
不仅仅是拉长了画面,给人一种连贯的、一切都是在散步中发生的奇妙感觉,萝丝和狐狸一前一后处于同一个画面,还增加了一种可笑的对比。一个迈着碎步神闲气定,一个张牙舞爪却又总是丑态百出,哑剧的喜剧效果一下就出来了。
佩特·哈群斯把萝丝画得装饰味儿极浓,既像剪纸,又像刺绣或是毛衣上的图案,萝丝的头、翅膀及尾巴是黄色的,身体是朱红色的,还用黑笔在翅膀和尾巴上画上了羽毛状的花纹,在身体上画上了点点。至于那只倒霉蛋儿狐狸,她并没有因为它是一个丑角而丑化它,相反还把它美化了,画得妖魅无比,一对尖耳朵的轮廓和腿是深褐色的,耳朵和肚子是白色的,身体及长长的大尾巴则是橘黄色的,上面布满了由复杂的圆点、线条和黑三角组成的装饰性图案,就像一个美丽的狐妖。不只是鸡和狐狸,连后面的树、农家、风车等背景也都画得像装饰画一样。她画这本书时才是一个26岁的新人,不能不说是一个大胆的实验,不过,咿呀学语的幼儿却接受了这种变形的画法。
佩特·哈群斯真是画活了那只狐狸,你看它的身形,一会儿紧弓,一会儿甩到了天上,一会儿又一个倒栽葱。再看它的表情,那双会说话的眼睛把它的狡猾与贪婪全都写在了脸上……与狐狸相比,只能用“呆若木鸡”这个词来形容萝丝了,它从头至尾都保持着一个姿势,永远半闭着眼睛,永远那么不紧不慢地走着。正因为有了这么一个不知大祸临头的萝丝,才让整个故事变得好笑起来。
我还喜欢这本书的色彩。《纽约时报》的一篇书评说这是一出洒满阳光……的喜剧,是的,是夕阳光,我头一次看到它时就被它那暖如夕阳的颜色迷住了。橘黄、橄榄绿以及朱红,都被**和谐地统一在一种偏黄的暖色调之中了,佩特·哈群斯自己也曾经说过,她*喜欢的颜色是黄色。
几乎所有的评论家都注意到了,就是在这本图画书正文的十四个画面里,只有32个英文单词:“across the yard”、“around the pond”……而且这些文字只是说明萝丝穿过院子、绕过池塘……一句话,只是对于萝丝散步的一种描述。至于那只跟在萝丝身后上蹿下跳的狐狸,只字未提。所以有人说这本《母鸡萝丝去散步》实际上包括了两个故事,一个是用文字讲的萝丝散步的平淡无奇的故事,还有一个是用图画讲的狐狸追逐猎物的迭宕起伏的故事。所以约翰·洛威·汤森在《英语儿童文学史纲》里才会说:经典之作《母鸡萝丝去散步》叙述的**是隐藏在文字背后的事实。
是的,这是一本纯粹用图画来讲故事的成功范例。
虽然没有几个字,而且字又是隔上一页才出现,但佩特·哈群斯是一个真正吃透了幼儿心理的人,她把这个无声的故事变成了一个笑声不断的故事,她甚至还给孩子们设计好了笑的时间,一共有七次!不信你看,当钉耙砸扁狐狸的鼻子时,你会笑!当狐狸一头栽进池塘里时,你会笑!当狐狸扎进干草垛里时,你会笑!当狐狸被面粉埋住时,你会笑!当狐狸摔到手推车里时,你会笑!当手推车载着狐狸撞翻蜂箱、狐狸被蜜蜂追得抱头鼠窜时,你更会笑了,而且一笑就是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