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我国企业、相关机构和组织更好地了解、掌握我国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和投资政策、制度及具体做法,熟悉国际市场竞争环境,以利于平等地参与国际竞争,同时,依据WTO有关规则的精神,为维护公平、公正、合理的国际贸易投资环境,表达中国政府和产业对国际贸易和投资环境的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依据《对外贸易法》和《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发布《国别贸易投资専报告2006》(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中着重介绍和评估了中国25个贸易伙伴的贸易投资环境,具体涉及:埃及、阿尔及利亚、肯尼亚、南非、尼日利亚、沙特阿拉伯、土耳其、哈萨克斯坦、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越南、印度、韩国、日本、俄罗斯、欧盟、加拿大、美国、墨西哥、巴西、阿根廷、澳大利亚和新西兰。2005年我国对上述贸易伙伴的出口额约占我国出口总额71.21%。
《报告》对所列贸易伙伴贸易和投资环境的描述和评估包装:双边经济贸易发展概况、贸易投资管理制度概述,以及贸易和投资壁垒三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