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般广告受众的自发监督
一般广告受众的自发监督,构成了广告社会监督的广泛群众基础。广告受众来自社会的各个层面,他们对广告的监督是一种全方位的监督。
如果没有广大广告受众的积极参与,仅凭数量有限的消费者协会,是无法完成对纷繁复杂、数量庞大的广告信息的监督的。互联网时代,一般广告受众的自发监督,更是被赋予了一种**的力量,不良广告受到了****的抵制和谴责。从2008年2月6日农历除夕,到2月12日正月初六,7天内,国内影响力较大的东方卫视等6家电视台,滚动播出了某品牌的一则时长1分钟的广告。这则广告画面静止,用单调的声音,在1分钟内从“鼠��鼠”一直叫到“猪猪猪”,把12生肖叫了个遍,其单调创意和高密度播出,挑战着观众的忍耐极限。该广告一经播出就恶评如潮,而且迅速形成一个话题,并通过网络等方式迅速传播。多家网站上均有对此广告争论的大量帖子,不少网友指其为“史上*变态广告”,称“该广告实在是太恶俗了,它不仅锻炼的是观众的忍耐力,更是在挑战观众的智商,让人觉得崩溃,让电视台感到掉价”。随后,面对媒体和网友的质疑,该品牌经营商暂时停播了该广告。
其实,在该广告之前,恶俗广告也出现了很多,可以说由来已久。但是在互联网时代,此类广告遭遇了****的抵制,这正是社会监督功能加强的体现。互联网已经成为广告受众实施广告社会监督的一种特殊有效的方式,迫使广告主思考如何去优化广告的宣传效果。在广告受众的自发监督中,作为政府机构,也是可以有所作为的,比如可以提供相应的平台,方便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等监督行为的实施。2007年7月,河南省广告监管网正式开通。该网的开通为加强整个河南广告业的交流、促进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营造规范有序的健康发展环境、推动全省广告业又快又好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河南省广告监管网设有“警示曝光台”、“广告投诉站”、“广告监管公告”等栏目,方便消费者投诉、举报或者查询。广告受众对于违法广告可以直接向省工商局举报或者向河南省广告监管网举报。 1979年,时任中宣部部长的胡耀邦同志就上海广告公司开展进出El广告业务做出批示,拉开了我国施行改革开放政策后,在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经济形态中,我国市场开展广告业务的序幕。从此,无论是广告经营额,还是广告表现形态、广告经营的机制等,都发生了令人惊叹的变化。
一、广告经营额的大幅增长
1979年,全国广告经营额为1000万元,占国内生产总值0.0025%。过了10年,在1989年,全国广告经营额19.99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118%。其广告经营额比10年前增长了200倍;到1999年,全国广告经营额增长到了622.05亿元,是1989年的30余倍,更是1979年的6200余倍。人均广告费也从1979年的0.01元,增长到了人均51.84元。2003年,我国广告经营额**突破千亿元大关,达到1078.68亿元。短短20余年,广告经营额就从1000万元增长到了1000余亿元,整整增长了一万倍以上,其发展速度令人惊叹。2006年,广告经营额高达1573亿元。在这些数字的背后,广告活动是怎样演变,又是怎样推动经济发展的,值得我们去观察、去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