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族音乐,包括以时期分属的传统音乐与现代新音乐两大部分。现代新音乐,一般来说,是指“五四”时期以来的专业性音乐艺术。诸如各种题材、体裁与形式的声乐曲、器乐曲,包括大合唱、交响乐、歌剧、音乐剧等等。传统音乐,大体是指“五四”时期以胶的音乐艺术。本书将主要论述传统音乐部分。
民族民间音乐是一个浩瀚的海洋,《概论》的撰写,既是一件相当有意义的工作,又是一件相当困难的工程。作者虽从20世纪50年代前期起就到实际中去学习、采集、录制民族民间音乐,四处拜师学艺,至今已从事了几十年的教学、研究与创作工作。特别是于20世纪80年代始,从专科、本科到研究生,更普遍地开“民族民间音乐”的专业课程,通过教学相长,认识、发现、归纳与总结了一些民族民间音乐的新情况。诸如音乐历史学、音乐地理学、音乐形态学、音乐分类学、作曲理论与作曲技法方面的一些新的发现;民族民间音乐特征的生成、发展与板块性分布的规律,包括旋律线的特征、调式体系分布的规律的发现,以及学习、研究方法的发现等。不论这些看法确切与否,总是对民族民间音乐进行了某些新的思考与概括。正是基于这点,作者才提笔写就此书,并将一些新的认识尽力写进了《概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