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税制改革的基本内容
这次税制改革涉及的范围包括流转税类、所得税类和大部分财产、行为类税种。
(一)所得税的改革
所得税的改革包括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和企业所得税的改革。
原来我国对个人所得课税由三个法律、法规组成,在执行中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对同属于个人所得的,区别对象,分别适用不同税种,法律上显得不规范;二是费用扣除偏低,名义税率过高,负担上显得过重;三是由于社会经济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原税法在征税范围、应税项目以及免税政策等方面,已不能适应情况变化的需要,应该加以调整和完善。为此,对1980年的个人所得税法进行如下重要修改:
(1)扩大个人所得税法的适用范围,将原来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合并,将中国公民、外籍人员、个体工商户纳入统一的个人所得税课税,同时取消原来的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
(2)依照国际惯例,引入“居民”概念,以此区分纳税人的有限纳税义务和无限纳税义务。中国非居民负有限纳税义务;中国居民负无限纳税义务。
(3)根据社会经济生活的实际情况,增列了“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稿酬所得”和“偶然所得”五个应税项目。
(4)适当调整了税收负担。①将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由原来的六级超额累进税率调整为九级超额累进税率。②规定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③对稿酬所得实行减征30%个人所得税的照顾。④对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畸高的,可以加成征税。⑤准予从个人所得中扣除向教育和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⑥适当增加了免税内容。
企业所得税的改革主要是将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统一为内资企业所得税,改变原来按不同所有制实行不同的税种和税率的状况。
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实行33%的比例税率,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致,考虑到部分企业盈利水平低的实际情况,增设18%和27%两档优惠税率。用税法规范企业所得税前的列支项目和标准,��定税基,硬化所得税约束。为了提高企业投资性贷款还款能力,除了可以适当加速折旧和贷款利息进成本外,取消国营企业调节税和对国有企业征收“两金”。同时,建立新的规范化的企业还贷制度,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是处理**与企业关系的法律依据,统一的内资企业所得税出台后,不再实行承包企业所得税的办法。 《中国税制》一书是2002年5月与复旦大学出版社达成出版意向的,而到书稿正式交付出版,时光已过去了3年多。我们为什么用了3年多的时间完成此书?究其原因,除了作者其他工作任务繁忙,使得写作经常被打断外,更重要的一点,是我们一直在思索怎样使这本书能够富有新意。毋庸讳言,国内已有不少**的介绍中国税制的著作,如果我们的书没有新的内容,没有自己的特色,那就没有必要出版。而这两个问题怎样解决呢?不外乎有两个途径:一是**税收制度的调整或改革赋予我们新的内容;二是通过研究发现新的视角,形成自己的特色。
目前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本《中国税制》,我们认为至少已形成了两个较为突出的特点。
**,本书反映了我国1994年以来税制调整的*新情况,特别是反映了2004年启动的新一轮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其中比较重要的新内容包括新开征的车辆购置税制度、对合伙企业合伙人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制度、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规定、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和申报制度调整的规定、2005年房地产税制调整的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