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按成本同特定产品的关系分类
按成本与特定产品关系可分为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
1.直接成本,也称为可追溯成本(Traceable cost),指与某一特定产品之间具有直接联系的成本。它为某一特定产品所消耗,因而可以直接计人该产品成本。在一般情况下,直接材料、生产工人计件工资都属于直接成本。
2.间接成本,指与某一特定产品之间没有直接联系的成本。它是为几种产品所消耗,不能直接计入,需要按适当的标准分配计入各种产品的成本。例如,小部分的直接���料和生产工人计时工资以及制造费用,通常是分配计入各有关产品的成本。
区分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并非单纯按成本项目或费用的性质来决定,还应考虑以下几点:①该项成本占产品成本比重的大小,假若占产品成本的比重很微小,即使同特定产品有直接关系,也不值得花费很大的精力将其追溯到各产品。②计算技术水平。例如,某些费用在手工操作状态下,很难直接计人特定产品,但是采用电算化技术后可以简便地作为直接成本处理。③生产设备布局。如果一组生产设备专用于生产某一特定产品,那么该组生产设备的相关费用均可作为直接成本。④生产工人工资制度和原材料利用方式。生产工资可以采用计件工资和计时工资,假若是前者则属于直接成本,如果是后者则属于间接成本。原材料有一料一用和一料多用两种方式。用于生产某一特定产品的原材料?可以直接追溯计入该产品成本;几种产品共同耗用的原材料则需要采用分配方式计入各产品成本。⑤企业生产的特点。在生产单一产品的企业,产品制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成本都是直接成本;假若企业生产联产品,则制造过程中全部成本均属间接成本。
将成本划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对于正确组织产品成本核算是十分重要的。凡是直接成本必须根据原始凭证直接计入该种产品的成本;对于间接成本则要选择合理的分配标准分配给相关产品。分配标准是否恰当,将直接影响成本的正确性。在实际工作中,应尽量扩大直接成本减少间接成本,以保证成本核算更符合实际。
二、以规划成本和控制成本为目的的分类
(一)按成本习性或可变性分类
成本习性,是指成本总额与业务量之间的依存关系。这里的业务量可以是产量或**,也可以是反映工作量的人工小时或机器工时等。成本按成本习性可分为变动成本、固定成本和混合成本。 《成本会计学》问世以来,深受广大读者欢迎,对我国成本会计的教学与实践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本书自2003年出版以后,我国先后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规。这些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对完善我国财会制度改革、提高财会工作水平、充实财会教材建设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为适应在新形势下会计环境的变化和会计教学的现实需要,本书在广泛征求理论界和实务界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由原作者欧阳清教授、杨雄胜教授、傅荣教授、张明明教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牛彦秀教授、李连军副教授(博士后)和孔庆春财务总监,对其执笔章节及案例作了必要的修改、删节和补充,并经主编总纂、定稿,以便更好体现本套教材的基本思路,使读者能够在更广的视野中、更高的层次上理解和掌握成本会计专业知识。
本书在修订过程中,得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乔剑和王玉荣同志、有关业务部门和企业财会部门同志的大力帮助。参与帮助的还有杨洋博士、陈岩、杨海英、唐莉茹、金曼等几位硕士,以及刘会萍同志。在此一并表示诚挚的感谢。
由于修订时间仓促,书中疏漏和错误之处仍属难免,欢迎广大读者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