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妇女权益维护是指全社会都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保证妇女作为一个平等意义的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领域中应享有权利和利益。之所以强调妇女权益维护,是因为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妇女与男性共同创造社会的物质和精神财富,推动社会的发展,但在现实生活中与男性平等地分享社会成果还存在差距,并由此影响了妇女权利的履行、利益的实现。在我国,党和政府始终把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不仅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同时,我国的妇女发展事业也取得了全面发展和进步,其主要标志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1995—2000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简称95《纲要》)及2001—2010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简称2001《纲要》)的颁布实施,使妇女发展和权益保护,有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发展目标,为*终实现男女在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平等、和谐与共同进步创造了条件。 康巴地区位于四川省西部,青藏高原东南缘,地处川、滇、藏、青四省区结合部。甘孜藏族自治州的前身为1950年建立的西康省藏族自治区,是我国成立的**个以藏民���为主体的藏族民族自治州,为四川*大的藏区。由于历史和恶劣的自然环境等因素,至今经济社会发展都相对滞后,妇女维权工作也因此而具有独特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在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时任**主席的江泽民同志代表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宣布:“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2005年修改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男女平等是**的基本国策”,将这个基本国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男女平等主要是指男女之间人的尊严和价值的平等及男女权利、机会和责任的平等。我国政府率先在世界上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不仅符合世界历史潮流,而且是对人类的进步特别是对妇女的解放所作出的跨时代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