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诠释学是20世纪的显学之一,它与英美的分析哲学一起,形成了该世纪西方哲学发展之两翼。同时,它不但对其他哲学思潮产生深刻的影响,而且也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甚至自然科学领域都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法哲学究竟如何拓展自己的研究进路?是恪守科学实证的老路还是另辟蹊径?本书作为一种尝试,根据诠释学的基本原理,并运用和其相关的实践哲学、文化—符号哲学和后现代哲学思潮的研究成果,对诠释法律现象及以之为基础的法哲学理论,从法律与意义、事实与规范、作者和读者、理解和解释、语言与文字、差异与整合、主观与客观、方法与真理等八个方面做出了较为系统的梳理和反思。在此基础上,作者试图建立以诠释学理念及其分析方法为主导的法哲学,以区别于以科学理念和分析方法取向的法哲学。本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人类诠释法律的现象,但同时也涉及到法律诠释现象。其**是突出“关于法律之诠释”,以既坚守哲学研究的固有视域,又拓展法哲学研究的新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