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宪法的基本理论
学习目的与要求:
宪法的基本理论是宪法学原理的教学内容。通过学习本章,应掌握宪法的概念和特征;理解宪法的分类;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掌握宪法的渊源和宪法规范的特征。
**提示
●宪法的*高法律效力
●宪法的基本原则
●联系实际,分析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分析宪法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
**节 宪法的概念
一、“宪法”一词是多义词,无论在西方**,还是中国,都具有不同的含义。英文中“宪法”(Constitution)一词源于拉丁文Constitutio,原意为组织、确立、结构等。古罗马帝国时期,被用来指称皇帝的“诏令”、“敕令”、“谕旨”等,以区别于市民会议通过的法律文件。中世纪的欧洲,宪法主要指封建主的各种特权和部分城市、团体有关权利的书面规定,如1164年,英王亨利二世颁布的有关国王与教会磁系的法,就称为《克拉伦敦宪法》。17世纪中期,英国发发了资产**革命,逐步形成了以人民主权为基础的近代民主代议制度,**主权由君主独享转归人民享转归人民享有。为了保障民主代议制度的巩固和发展,资产**必须运用法律的形式使其制度化,这种法律的内容主要是限制王权、规定**机关的组织、权限及其相互关系以及确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它应当与其他法律有所区别,人们再次使用Constitution一词来指代这种不同于其他法律的“宪法”或根本示。后来随着西方立宪政治影响的扩大,一些**先生出现了作为**根本法的近代意义上的宪法,宪法一词的含义在西方*终确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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