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课程与教学概论
**章 绪论
第三节 课程与数学论的研究对象
对课程与教学论的研究对象问题,学术界有不同看法。有学者认为,课程与教学论的研究对象就是课程与教学;有学者则认为,课程与教学论的研究对象是课程与教学的现象与规律。随着认识的深入和发展,我们主张,课程与教学论的研究对象是课程与教学问题。
一、课程与教学问题的含义
日本有学者在反思教育学的理论问题时,对“教育学是研究教育现象的科学”产生了质疑,深入独到地把“教育学称作是以‘教育问题’为研究对象的科学”①。我国的孙喜亭教授也指出:“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可以说是研究以教育事实为基础的教育问题”②。这些见解是一种超越,是一种深化,对我们具有启发价值和意义。
面对课程与教��现象,人们可能视而不见,课程与教学论研究并不会自然发生;面对课程与教学规律,人们则可能浑然不察,课程与教学论研究也不会自然产生。因为,课程与教学现象和规律作为纯粹客观存在,不能直接进入大脑成为思维作用的直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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