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绪论
**节 视觉传达设计的概念
视觉传达设计(visual design)一词在艺术设计专业及广告界和部分企业中广泛使用,目前国际**行的视觉传达设计是指“具有视觉传达功能的设计”。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及其他印刷宣传物、影视片、广告牌等大众媒体(Mass Media)均成为视觉传达的载体,这是一种通过上述载体把有关信息传达给眼睛,从而进行造型的表现性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不**于产业活动的领域,也包含公共的、政治的宣传,还包括印刷设计等平面之外的展示和广告类的主体设计:总之,视觉传达设计是“给人看的设计、告知的设计”,一般是“相对产品设计而言的”
视觉传达设计这一术语,在世界上开始流行是在1960年,当时在日本东京举行世界设计会议,与会者认识到,在不断扩大的映像媒体之中,视觉和映像已作为独立的传达手段而存在,它们与其他传达手段(如语言等)不同,是一种更能得到充分表现的设计。
通过视觉来传达某种目的的设计,这在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中叶已逐渐兴起,当时世界上广泛采用装饰美术、应用版画或商业美术等。第二次时界大战以后,随着世界经济的高速发展,设计也进人更为活跃的时期,平面设计(Graphic Design)则作为通行的名称而沿用至20世纪末。视觉传达设计这一名称的出现和认知是随着世界上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而产生的,原来的平而设计所包含的种种活动和表现的内容等,已不再适应社会的需要,为了包括多媒体等新的信电传达媒体,视觉传达设计便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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