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中国领导思想史的基本问题
**章 中国领导思想史的基本范畴和争论的主要问题
第二节 关于治国方略
一、��与治与“法治”、人治与法治
人治与“法治”是中国古代两种对立的治国方略。
所谓人治,就是依靠君主和各级官吏个人的品德、能力、在民众中的威信、以身作则的影响来治理**,管理人民,不重视法制建设,从而把**、民族的兴亡和个人的命运寄托在明君贤臣等***个人或少数人身上。儒家提倡人治,认为“有治人,无治法”(《荀子•君道》)、“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礼记•中庸》)。为了实行人治,儒家特别强调官吏的选拔、人才的使用,主张选贤任能,俊杰在位;也十分关注君主与官吏们的道德修养和以身作则的效用。孔子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颜渊》)又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他们还强调道德教化和礼义规范的作用,认为这样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人的思想问题,是建设安定和谐社会的保证。儒家这些人治主张可以归结为“贤人政治”,而“贤人政治”主张的实质是以封建纲常为核心的伦理政治。其结果必然是遇贤则治,遇愚则乱,治乱循环,兴衰无常,**难以长治久安。
法家主张实行“法治”(这种“法治”相当于法制,并非以民主为内核、体现法律至上原则的现代意义上的法治)。他们认为法律是约束民众行为的*有效工具,是**致治的根本保证。如果像儒家所主张的只靠某些人的主观因素,就是像尧、舜那样杰出的**也难以将**治理好;而如果法律修明,即使才能平庸的君主也能治理好**。他们信奉“民固骄于爱而听于威”的哲学,强调严刑峻法、轻罪重罚,并辅之以权势和权术,其实质是靠暴力治国,搞强权政治。他们虽然也提出过“刑无等级”、“法不阿贵”、“任法不任智”等一些法治原则,但历代王朝很少认真实行过,因为这些法治原则与他们所依赖的权力至上的君主专制制度是根本对立、水火不相容的。道家在这一问题上走上了另一**,他们既反对圣人治天下,也反对“法治”,而主张君主无为而治,通过愚民政策和政治权术,使臣民无知无欲,便于统治。墨家也不提倡“法治”,而主张“尚贤”,实行贤人政治;同时又主张“尚同”,完全以“天子”之是非为是非,推行专制主义。由此可见,儒、法、道、墨各家的治国方针都不反对君主专制,都不是法律至上而是权比法大,都是没有民主的政治,所以从本质上说都是人治理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