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学校教育功能论
教育,并非是风、雨、雷、电之类的自然现象,它是人类社会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由人类自己创造出来的一种社会现象。那么,人类为什么要创造被命名为“教育”的这样一种社会现象呢?学校——作为专门从事教育活动的机构,它具有什么功能呢?这就是**编要回答的基本问题。
把学校教育功能的阐述放在全书的首编,那是因为作为人类社会活动的教育是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即人想通过这种活动实现自己的意图,满足特定的需要,并根据这种目的和需要去规定活动的任务。美国**计算机科学与心理学教授、197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赫伯特·A·西蒙(Herbert.A.S.imon),把这类“似乎只是靠目的或者意图而作为一个系统纳入其生存环境之中,才得以生存”的现象,统称为“人为的”(artificial)现象。他正确地指出:“当人们的意图改变时,人们创造的人为事物随之改变;人们的意图与人为事物有着相互作用”。在人为事物的变化中,结构的变化由人们对事物功能要求的变化而引起,因此,为认识教育的结构及其变化,需要以对人们期望的教育功能及其变化过程的研究为起点。
教师作为一名普通的教育工作者,尽管不是学校教育功能选择的决策者,甚至还不是参与者,但他所从事的工作必然受制于确定的学校教育功能,他是学校教育功能的重要实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