袋鼠佳日
栏中有四只袋鼠:一只公两只母,另一只是刚出生不久的小袋鼠。
袋鼠栏前只有我和她两人。原本就是不怎���有人来的动物园,加上又是星期一早上,较之进园的游客,动物数量倒多得多。
我们的目标当然是袋鼠宝宝,此外想不起有什么可看。
我们是一个月前从报纸地方版上得知袋鼠宝宝降生的。一个月时间里我们一直在静等适于看袋鼠宝宝的早晨的到来,然而那样的早晨偏偏不肯来临。这个早晨下雨,下个早晨还下雨,再下个早晨地面全是泥巴,而接下去的两天又在吹讨厌的风。**早晨她虫牙作痛,又**早晨我必须去区政府。
如此这般,一个月过去了。
一个月嘛,简直眨眼之间。这一个月时间究竟干什么来着,我压根儿想不起来。既好像干了许多事,又似乎什么也没干。在月底收订报费的人上门之前,甚至一个月已然过去都浑然未觉。
但不管怎样,适于看袋鼠的早晨还是来了。我们早上六点醒来,拉开窗帘,一瞬间便看出这是个袋鼠佳日。我们洗脸,吃饭,喂猫,洗衣服,之后戴上太阳帽出门。
“我说,袋鼠宝宝可还活着?”电车中她问我。
“我想活着,毕竟没有报道说已经死了。”
“没准有病去哪里住院了。”
“即使那样也会报道的。”
“也可能得了神经官能症缩在里头不肯出来。”
“宝宝?”
“何止于!妈妈嘛。说不定带着宝宝一直躲在里面的黑屋子里。”
我不由感叹:女孩子想到的可能性真个千奇百怪。
“总觉得要是错过这个机会就再也看不到袋鼠宝宝了。”
“不至于吧。”
“还不是,这以前你可看过袋鼠宝宝?”
“啊,那是没有。”
“往后可由看到的自信?”
“有没有呢,说不准。”
“所以我担心么。”
“不过,”我抗议道,“或许情况如你所说,但我既没看过麒麟生崽,又没见过鲸鱼游动,干嘛单单袋鼠宝宝现在成了问题呢?”
“因为是袋鼠宝宝嘛!”她说。
我休战看报。和女孩子争论,以前从未胜过。
袋鼠宝宝当然活着。他(或她)比报纸照片上的大得多,神气活现地在地上跑来跑去。与其说是袋鼠宝宝,不如说是小型袋鼠更合适。这一事实多少让她有些失望。
“好像都不是宝宝了。”
像是宝宝的嘛,我安慰道。
“早点儿来就好了。”
我走去小卖店,买了两支巧克力冰淇淋,回来时她仍靠在围栏上目不转睛地注视着袋鼠。
“已经不是宝宝了!”她重复了一句。
“真不是了?”我把一支冰淇淋递给她。
“还不是,宝宝应该钻进妈妈口袋里的嘛!”
我点点头,舔了一下冰淇淋。
“可是没有进去。”
我们开始找袋鼠妈妈。袋鼠爸爸倒是一眼就认出了——个头*大、*文静的是袋鼠爸爸。他以才华枯竭的作曲家般的神情定定地看着食料箱里的绿叶。剩下的两只是母的,一样的体态,一样的毛色,一样的脸形,哪只说是妈妈都不奇怪。
“可哪个是妈妈,哪个不是妈妈呢?”我问。
“唔。”
“那么,不是妈妈的袋鼠到底算怎么回事呢?”
不知道,她说。
袋鼠宝宝却不理会这些,只管在地上绕圈撒欢儿,不住地拿前爪到处刨坑,刨不知干什么用的坑。看样子他(她)不懂什么叫无聊,在爸爸身前身后跑了几圈,嚼了一点点绿草,刨地,抓了一把两只母袋鼠,“骨碌”一声躺在地上,又爬起开始跑。
“袋鼠怎么跑得那么快呢?”她问。
“逃避敌人。”
“敌人?什么敌人?”
“人啊。”我说,“人用回飞镖杀袋鼠吃肉。”
“为什么袋鼠宝宝要钻进妈妈肚子上的口袋?”
“为了一起逃命。小家伙跑不了那么快的。”
“要受保护啰?”
“嗯。”我说,“孩子都受到保护。”
“保护多长时间?”
我应该在动物图鉴上把关于袋鼠的所有知识都查清楚,因为这种情况我早有预料。
“一个月或两个月,也就一两个月吧。”
“那么,那孩子才一个月,”她指着袋鼠宝宝说,“理应钻在妈妈的口袋里。”
“呃,”我应道,“有可能。”
“嗳,你不认为钻到那口袋里很妙?”
“妙的吧。”
“是母体回归情结吧,就是所谓机器猫的口袋?”
“是不是呢?”
“肯定是。”
太阳已升到天顶。附近游泳池传来儿童们的欢声笑语。空中飘浮着夏日轮廓清晰的云。
“ 吃点什么?”我问她。
“热狗。”她说,“加可乐。”
卖热狗的是个年轻的打工学生,他把一个大大的收录机放在呈流动服务车形状的带篷售货床上。烤热狗的时间里,史蒂维.旺德和比利.乔一直在唱着。
我一折回袋鼠栏,她便指着一只母袋鼠道:
“喏,喏,快看,钻到口袋里去了!”
果然,宝宝钻到了母亲口袋里。育儿袋胀鼓鼓的,惟见尖尖的小耳朵和尾巴尖儿一抖一抖地竖在上面。
“不重?”
“袋鼠是大力士。”
“真的?”
“所以才一代代活到今天。”
母亲在强烈的阳光下一滴汗也没出。那个样子,就好像偏午时分在青山大街超市里买完东西,正在咖啡馆里小憩。
“受着保护喽?”
“嗯。”
“睡过去了?”
“想必。”
我们吃热狗,喝咖啡,然后离开袋鼠栏。
我们离开时,袋鼠爸爸仍在搜寻丢失在食料箱里的音符。袋鼠妈妈和袋鼠宝宝合二为一地在时间长河里休息,难以确定身份的母袋鼠在围栏里不停地跳跃,仿佛在测试尾巴的性能。
看来将是一个久违的大热天。
“嗳,不喝点啤酒什么的?”
“好啊。”我应道。
四月一个晴朗的早晨,遇到****的女孩
四月的一个晴朗的早晨,我在原宿后街同一个****的女孩擦肩而过。
女孩算不得怎么漂亮,衣着也不出众,脑后的头发执着地带有睡觉挤压的痕迹,年龄也恐怕快三十了。严格说来,恐怕难以称之为女孩。然而,相距五十米开外我便一眼看出:对我来说,她是个****的女孩,从看见她的身姿的那一瞬间,我的胸口便如发生地鸣一般地震颤,口中如沙漠一般干得沙沙作响。
或许你也有你的理想型女孩,例如喜欢足踝细弱的女孩,还有眼睛大的女孩,十指**好看的女孩,或不明所以地迷上慢慢花时间进食的女孩。我当然也有自己的偏爱,在饭店吃饭时就曾看邻桌的一个女孩的鼻形看得发呆。
但要明确勾勒****的女孩形象,任何人都无法做到。我就**想不起她长有怎样的鼻子。甚至是否有鼻子都已记不真切,现在我所能记的,只有她并非十分漂亮这一点。事情也真是不可思议。
“昨天在路上同一个****的女孩擦肩而过。”我对一个人说。
“唔,”他应道,“人可漂亮?”
“不,不是说这个。”
“那,是合你口味的那种类型喽?”
“记不得了。眼睛什么样啦,胸部是大是小啦,统统忘得一干二净。”
“莫名其妙的啊!”
“是莫名其妙。”
“那么,”他显得兴味索然,“你做什么了?搭讪了?还是跟踪了?”
“什么都没做,”我说,“仅仅是擦肩而过而已。”
她由东往西走,我从西向东走,在四月里一个神清气爽的早晨。
我想和她说话,哪怕三十分钟也好。想打听她的身世,也想全盘托出自己的身世。而更重要的,是想弄清导致一九八一年四月一个晴朗的早晨我们在原宿后街擦肩而过这一命运的原委,那里边肯定充满着和平时代的古老机器般的温馨的秘密。
如此谈罢,我们可以找个地方吃午饭,看伍迪·艾伦的影片,再顺路到宾馆里的酒吧喝鸡尾酒什么的。弄得好,喝完后说不定能同她睡上一觉。
可能性在扣击我的心扉。
我和她之间的距离已经近至十五六米了。
问题是,我到底该如何向她搭话呢?
“你好!和我说说话可以吗?哪怕三十分钟也好。”
过于傻气,简直像劝人加入保险。
“请问,这一带有二十四小时营业的洗衣店吗?”
这也同样傻里傻气。何况我岂非连洗衣袋都没带!有谁能相信我的道白呢?
也许开门见山好些。“你好!你对我可是****的女孩哟!”
不,不成,她恐怕不会相信我的表白。纵然相信,也未必愿同我说什么话,她可能这样说:即便我对你是****的女孩,你对我却不是****的男人,抱歉!而这是大有可能的。假如陷入这般境地,我肯定全然不知所措。这一打击说不定会使我一蹶不振。我已经三十二岁,所谓上年纪归根结底便是这么一回事。
我是在花店门前和她擦肩而过的。那暖暖的小小的空气块儿触到我的皮肤。柏油路面洒了水,周围荡漾着玫瑰花香。连向她打声招呼我都未能做到。她身穿白色毛衣,右手拿一个尚未贴邮票的白色四方信封。她给谁写了那封信。那般睡眼惺忪,说不定整整写了一个晚上。那四方信封里有可能装着她的全部秘密。
走几步回头时,她的身影早已小时在人群中。
当然,今天我已完全清楚当时应怎样向她搭话。但不管怎么说,那道白实在太长,我肯定表达不好——就是这样,我所想到的每每不够实用。
总之,道白自“很久很久”开始,而以“你不觉得这是个令人感伤的故事吗”结束。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地方有一个少男和一个少女,少男十八,少女十六。少男算不得英俊,少女也不怎么漂亮,无非随处可见的孤独而平常的少男少女。但两人坚信世上某个地方一定存在****适合自己的少女和少男,是的,两人相信奇迹,而奇迹果真发生了。
**两人在街头不期而遇。
“真巧!我一直在寻找你。也许你不相信,你对我是****的女孩!”少男对少女说。
少女对少男说:“你对我也正是****的男孩,从头到脚和我想象的一模一样,简直是在做梦。”
两人坐在公园长椅上,手拉着手百谈不厌。两人已不在孤独。****需求对方,****被对方需求。而****需求对方和****被对方需求是何等美妙的事情啊!这已是宇宙奇迹!
但两人心中掠过一个小小的,的确小而又小的疑虑:梦想如此轻易成真,是不是好事呢?
交谈突然中断时,少男这样说:
“我说,再尝试一次吧!如果我们两人真是一对****的恋人的话,肯定还会有**在哪里相遇。下次相遇时如果仍觉得对方****,就马上在那里结婚,好吗?”
“好的。”少女回答。
于是两人分开,各奔东西。
然而说实在话,根本没有必要尝试,纯属多此一举。为什么呢?因为两人的的确确是一队****的恋人,因为那是奇迹般的邂逅。但两人过于年轻,没办法知道这许多,于是无情的命运开始捉弄两人了。
一年冬天,两人都染上了那年肆虐的恶性流感,在死亡线徘徊几个星期后,过去的记忆丧失殆尽。事情也真是离奇,当两人睁眼醒来时,脑袋里犹如D·H·劳伦斯少年时代的贮币盒一样空空如也。
但这对青年男女毕竟聪颖豁达且极有毅力,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再度获得了新的知识新的情感,胜任愉快地重返社会生活。啊,我的上帝!这两人真是无可挑剔!他们完全能够换乘地铁,能够在邮局寄交快信,并且分别体验了百分之七十五和百分之八十五的恋爱。
如此一来二去,少男三十二,少女三十岁了。时光以惊人的速度流逝。
四月一个晴朗的早晨,少男为喝上折价的早咖啡沿原宿后街由西向东走,少女为买快信邮票沿同一条街由东向西去,两人在路的正**擦肩而过。失却的记忆的微光刹那间照亮了两颗心:
她对于我是****的女孩。
他对于我是****的男孩。
然而两人记忆的烛光委实过于微弱,两人的话语也不似十四年前那般清晰,结果连句话也没说便擦肩而过,径直消失在人群中,永远永远。
你不觉得着是个令人感伤的故事吗?
是的,我本该这样向她搭话。
困
我喝着汤就险些睡了过去。
汤匙从手中脱落,“咣啷”一声碰在盘边,声音相当响亮。几个人朝我这边看。她在邻座轻咳一声。为了圆场,我摊开右手,上下翻来翻去做出看手的样子。正喝汤时居然打盹,这我无论如何不想让人知道。
我装模作样看右手看了十五秒钟,继而悄悄做了个深呼吸,重新回到玉米羹上。后脑勺胀乎乎麻酥酥的,就像帽檐朝后扣了一顶小号棒球帽。汤盘正上方大约三十厘米处清清楚楚地浮着一个白色卵形气团,正对着我悄声低语:“好了好了,别再勉强,睡好了!”已经这样说了好一会儿了。
那白色的卵形气团轮廓周期性地忽而鲜明忽而模糊,而我越想确认其轮廓的细微变化,我的眼睑越是一点点变重。当然,我已尽了努力,屡次摇头,紧闭双目,或移目别视,以消除那个气体。问题是无论我怎么努力它都依然故我——气体始终浮在餐桌上方。困得要命。
为了驱除困意,我一边把汤和汤匙运往嘴里,一边在脑海中拼写“玉米羹”:
corn potage soup
过于简单,毫无效果。
“说一个不好拼写的单词给我可好?”我朝她那边悄悄说了一句。她在中学当英语老师。
“密西西比。”她压低嗓音,以免周围的人听见。
Mississippi——我在脑袋里拼道。四个s,四个i,两个p,奇妙的单词。
“此外?”
“闷头吃吧!”她说。
“困得要死。”
“知道知道了,求求你,可别睡,人家看着呢。”
到底不该来出席什么婚礼。新娘好友桌上坐一个男人本来就莫名其妙,何况实际上也算不上好友,什么也算不上。一开始就该断然拒绝,那样我此刻就可以舒舒服服睡在自家的床上了。
“约克夏更。”她突然开口。弄得我呆愣了好一会才明白原来是叫我拼词。
“Y·O·R·K·S·H·R·E T·E·R·R·I·E·R”——这回我试着说出声来。拼词考试一向是我的拿手好戏。
“就这么来。再坚持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后让你睡个够。”
喝罢汤,我一连打个三个哈欠。几十个之多的男侍应生一齐上阵撤去汤盘,随后端来色拉和面包。瞧那面包,就好像在说它是不远万里好容易赶来的。
有人开始致辞——不可能有任何人听的致辞绵延不断。人生啦气候啦,老生常谈。我又困了起来。她用平底鞋尖踢我的踝骨。
“说来不好意思,这么困生来还是头一遭。”
“为什么睡的时候不好好睡?”
“睡不实嘛。这个那个想个没完。”
“那,就想个没完好了!反正不能睡。这可是我朋友的婚礼。”
“不是我的朋友。”我说。
她把面包放回盘子,一声不响地定睛看我的脸。我偃旗息鼓,开始吃牡蛎奶汁烤菜。牡蛎有一种古生物般的味道。吃牡蛎的时间里,我变成了****的翼手龙,转瞬之间飞越原生林,冷冷地俯视着荒凉的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