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宪法的基本理论
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从阐释近现代宪法的概念出发,理解宪法的涵义、本质、分类、结构,宪法的制定与修改、宪法的作用、宪法秩序以及中国宪法的相关问题,特别是中国现行宪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宪法监督制度,以便认识宪法学基本理论及其知识体系。
**节 宪法的概念
一、宪法释义
宪法,英文为Constitution,德文为Verfassan9。近现代宪法观念是从西方传人中国的,探讨“宪法”含义,可从西文开始。
(一)古代西方“宪法”的含义
考察古代西方宪法的含义,英文Constitution或Constitutional Law较西语。中其他语言的宪法一词,更能说明问题。因为Constitution或Constitutional Law来源于拉丁语ConstitutiO一词,而拉丁语不仅是一种古老的语言,而且还一度是西方各国进行宗教、哲学和科学研究的共同书面语言。拉丁语ConstitutiO意为组织、规定、确立、敕令等。“宪法”一词在西方语言中的使用,与法律有关的有以下几种含义:
1.在古希腊,宪法是法律的一种。亚里士多德(Aristotle)曾将古希腊各城邦的法律分为宪法和普通法律。他的《政治学》就是以对希腊各城邦宪法的研究为基础的,而且他还编辑过《一百五十八国宪法》一书。在古希腊时期,宪法是有关城邦组织和权限的法律,其中主要包括有关公民资格、公民权利与义务的法律和城邦议事机构、行政机构和法庭的组织、权限、责任的法律。可见当时古希腊的宪法有些类似当今的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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