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宪法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宪法学的基本理论,掌握宪法的概念、本质、分类、作用和宪法规范的特点等基础知识,理解宪法原则、宪法制度的基本内容,并要求理论联系实际,分析思考宪法制度的现状及其完善等问题。
**节 宪法的概念的本质
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是由一系列具体的法律规范构成的,其特点表现为,它们都是掌握了**政权的**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或者认可的,并且由**强制力保障执行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这些行为规范都是法的具体存在的形式,比如我国*高**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高**行政机关颁布的行政法规,某些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以及民族自治机关制定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都是法的表现形式。宪法也是法的表现形式之一,同样具有���的本质属性。这就告诉我们,宪法既不是一种道德规范,也不是一种宣言或声明,而是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的法律规范。明确这一点,是理解宪法概念的前提,也是保障宪法实施的依据。
宪法虽是法律的一种,但由于它调整的对象不同,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同,因此宪法又不同于普通法律,其特点可作以下分析。
一、宪法是**的根本法
“宪法”这个用语,我们经常可在我国古代典籍中看到。比如《尚书》中说的“监于先王成宪,其永无愆”;《国语》中说的“赏善罚奸,国之宪法”;《汉书》中也提到,“作宪垂法,为无穷之规”。这里所说的“宪”或“宪法”,都是指典章、制度等行为规范,实际上“宪”和“法”是同义语,而且大多含有刑法的意思,因此都属于普通法律,都不是近代意义上的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