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阿Q正传》
《阿Q正传》写于一九二一年十二月至一九二二年二月之间,是鲁迅小说中***的一篇。作品以辛亥革命前后闭塞落后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一个从物质到精神都受到严重戕害的农民的典型,阿Q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赤贫者,他没有家,住在土谷祠里;也没有固定的职业,“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从生活地位看,阿Q受到惨重的剥削,他失掉了土地以及独立生活的依凭,甚至也失掉了自己的姓。当他有一次喝罢两杯黄酒,说自己原是赵太爷本家的时候,赵太爷便差地保把他叫了去,给了他一个嘴巴,不许他姓赵。阿Q的现实处境是十分
悲惨的,但他在精神上却“常处优胜”。小说的两章“优胜记略”,集中地描绘了阿Q这种性格的特点。他常常夸耀过去:“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其实他连自己姓什么也有点茫然;又常常悬揣将来:“我的儿子会阔的多啦!”其实他连老婆都还没有;他忌讳自己头上的癞疮疤,又认为别人“还不配”;被别人打败了,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于是他胜利了;当别人要他承认是“人打畜生”时,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打虫豸,好不好?”但他立刻又想:他是**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剩下的就是“**个”,“状元不也是‘**个’么?”于是他又胜利了。遇到各种“精神胜利法”都应用不上的时候,他就用力在自己脸上打两个嘴巴,打完之后,便觉得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另一个,于是他又得胜地满足了。他有时也去欺侮处于无告地位的人,譬如被假洋鬼子打了之后,就去摩小尼姑的头皮,以此作为自己的一桩“勋业”,飘飘然陶醉在旁人的赏识和哄笑中。但是这种“勋业”仍然不过是精神的胜利,和他的自轻自贱、自譬自解一样是令人悲痛的行动。“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够正视自己被压迫的悲惨的地位。
作品突出地描绘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同时又表现了他的性格里其他许多复杂的因素。阿Q的性格是充满着矛盾的。一方面,他是一个被剥削的劳动很好的农民,质朴,愚蠢,长期以来受到封建主义的影响和毒害,保持着一些合乎“圣经贤传”的思想,也没改变小生产者狭隘守旧的特点:他维护“男女之大防”,认为革命便是造反;很鄙薄城里人,因为他们把“长凳”叫做“条凳”,在煎鱼上加切细的葱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