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知识产权执法制度概述
**章 我国知识产权执法制度历史和现状
**节 我国知识产权执法制度历史
一、清末我国知识产权执法制度
(一)清末我国知识产权立法概况
近现代意义的知识产权制度在我国始于清朝末年。当时随着帝国主义列强对我国的军事、政治、经济入侵,西方的专利制度思想开始传人,实行专利保护的呼声在戊戌变法期间达到高潮。1898年,总理衙门颁布了《振兴工艺给奖章程》,我国历史上**个与专利有关的法律文件诞生了。在此推动下,清政府又于1904年、1911年陆续颁布了《商标注册试办章程》和《大清著作权律》,这标志着我国近现代意义的知识产权法体系的初步形成。
虽然清政府已初步构建了自己的知识产权法体系,但当时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使这些法律的实施充满了变数。如《振兴工艺给奖章程》,就因为戊戌变法的失败而夭折;而清政府对保护外国专利权可能带来的后果的疑虑,也成为后来再未颁布正式专利法的主要原因。至于《商标注册试办章程》,因为是在列强的敦促下仓促而就的,且德、意、比等认为该章程偏向于英国在华利益,因而强烈要求修改。与此同时,国内对清政府明显偏袒洋商的做法也极为不满,所以,清政府商务部在一片吵嚷中开始准备对章程进行修改,*后也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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