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动画设计概述:
1,1 动画设计:
动画的英文是Animation,它的词义包括“生气、活跃”、“兴奋、激情”、”动画片、动画制作”。不难看出,“动”是动画的灵魂,活力是其本质特征。动画中的“动”是靠我们用所画的多个图画在连续播出中形成的“视动”现象来塑造的一种动感以及一个“活动”的角色,所以动画设计就是对“动”的方式的设计,包括动作的设计。这要求我们要用导演的眼光、演员的心态去面对动画设计,去把握角色、塑造角色。也正因为动画是用“动”的方式创造美感、艺术的感染力,所以,其“动”不是简单的克隆生活、复原生活,而是需要精心地创意和设计。
通常情况下,动画的教学更多的是围绕运动规律、力学原理在动作中的作用等知识进行讲授。这些知识固然对我们准确实现一个动作的表现很重要,因为一个动画师如果不了解这些原理与规律就很难将一个流畅的动作表现出来,只有了解了这些基础知识,你才知道序列帧与运动效果的关系,才知道如何运用单帧画面去实现
你想要的动态效果。但如果动画仅仅是运用了动画原理准确地表现出了一个现实中存在的动态,那么动画的核心价值就很难体现,因为,利用摄像机去实现这个目标比动画更方便。我们回忆一下那些打动过我们、**感染力的**动画片,它的真正魅力不是复原生活,而是创造了一种全新的“运动方式”,由此创造了全新的表演、表现方法。显然,这是经过了精心设计的“动感”、“动态”、”动作”。
所以,动画的实现与制作过程是一个“动”的设计性、创造性过程。但动画塑造角色与用摄像机实拍不同。在实拍状况下,只要演员找到了角色的感觉,用摄像机记录就可以了,纵然失败或效果不好,重拍一遍也不太麻烦。但动画可不同,因为动画是多帧图画组成的视动效果,一部动画片通常是数万帧乃至数十万帧图画组成的,每一帧都意味着是成本,越复杂的动作通常需要的逐列帧就越多。所以,动画设计既要考虑表演的效果,还要兼顾成本,尽可能设计一些既有表演效果,动画难度又相对小、逐列帧少的动作。因此,动画设计不仅仅是一个运用动画原理、运动规律进行表演效果的设计过程,也是对动画影片工程的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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