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篇
第1章 社会保险外延与内涵
1.1 危险及其特征
社会保险实际上是收入保险,要使收入有保障,需要对哪些危险进行抵御以保护劳动者?这些危险具有何等特点?能不能掌握它们的变动方向和规律?
这里,在社会保险领域中发生的危险,除具有足以夺走劳动者收入的特点外,还具有无法规避,但又有规律可循的特点。
社会对工资劳动者实行收入损失保障,使劳动者无后顾之忧,这是社会保险制度固有的*显著的特点。对一个劳���者来说,收入损失属于*大的危险,这种危险在工业化社会以前的传统社会一直折磨着劳动者及其家庭,只是进入工业社会才**次得到有效的保护,使劳动者不再那么惧怕它的侵袭,解除了劳动者一大忧患。这种招致收入损失的危险,如前所述,就是劳动者在暂时或**失去劳动能力时,以及虽有劳动能力,但无工可做时所发生的危险。具体讲,就是劳动者在生育期间、失业期间、患病期间、工伤期间、残障后、年老后等发生的危险。因而,收入损失危险不同于一般危险,而是具有自己的特征。
收入损失危险固有的特征何在?或者说,社会保险工作所承认的危险必须具备哪些特征?
**个特征,这类危险必须具有普遍性,也就是说,对所有挣工资的劳动者来讲,发生收入损失的危险不是偶尔有之,而是普遍存在。这一特征表明,如果危险不具备这样的特征,不是劳动者普遍要经受的,那便不是社会保险工作要保护的危险。收入损失危险的普遍性特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为劳动者都会普遍承受到,如死亡危险是每个劳动者无一例外都要遇到的;又如疾病危险,也是如此;年老危险虽不是每一个劳动者,也是绝大多数人普遍要遇到的。另一方面表现为任何劳动者在自己生命周期当中普遍要承受到,都难幸免;有人遭受不到生育危险,但疾病、年老、死亡这几个生命周期的环节却难以幸免。正是因为收入损失危险普遍存在于劳动者中间,为解除劳动者后顾之忧,使劳动力扩大再生产顺利进行,现代社会才必须加以保护,并给予收入补偿。
收入损失危险的第二个固有特征,是这类危险的发生带有客观性质,不依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失业危险不是劳动者有意造成的,而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客观上必然要发生的。没有任何一个劳动者主观上愿意失去工作沦为失业者,但失业还是落到了他的头上,而不依他的主观意愿为转移。失业在资本主义社会是一个客观存在,在实行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社会也是一个客观存在。既然失业危险是客观存在,具有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的特征,任何实行社会保险的国度,不管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都有义务对失业危险造成的收入损失给予补偿,使劳动者安然度过危险期。其他有关收入损失的危险,诸如生育危险、疾病危险、工伤危险、年老危险、死亡危险,也无不带有客观性特征,所以也都受到**的保障。当然,说收入损失危险具有客观性质,并不排除主观制造此类危险的事例发生,但这毕竟属于极个别的事例,绝不能由此而否定收入损失危险的客观性。至于有意制造工伤事故,让自己负伤致残,以享受收入损失补偿权利,则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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