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夏商西周时期的法律思想
**节 夏商时期的审权法思想
神权思想是由原始的宗教迷信发展而来的。在原始社会中,由于生产力低下,人们认识世界的能力很差,对周围的事物不能正确地解释。于是就产生了一种幼稚的想法,以为有一种超的自然的力量,在冥冥之中主宰着一切。不过,在原始社会中,这种宗教迷信思想还没有**压迫的性质。只是在进入**社会以后,宗教迷信才被打下**烙印。夏商奴隶主**把原始的宗教迷信加工改造为“君权神授”和“代天行罚”说,使之成为为少数剥削者服务的工具。
关于夏代的思想状况,至今仍无确凿的史料来说明。但从古籍中的一片断记载来看,夏朝的统治者已开始利用神权思想来维护奴隶主**的统治。如《论语•太伯》说:禹“致孝乎鬼神”。《尚书•如诰》说:“有夏服天命”。《尚书•甘誓》说得更具体些:“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下之罚……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这是说:有扈氏不敬苍天,下不敬官长,上天因此要断绝其命。夏启是奉天之意来惩罚的扈氏。努力执行命令的,就在祖庙前给以奖赏;不努力执行命令的,就在社坛里杀掉。《甘誓》虽为后人追记,不过,它所记载的内容,是符合当时夏朝统治者的思想实际的。天命迷信,“代天行罚”,是早期奴隶主**的主要思想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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