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比较文学的定义与目标
第二节 比较文学的定义
任何一门学科都是随着人们的研究实践和认识水平的发展面发展着的,因此对于学科的界定也应不断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的实际。比较文学也是如此,就拿前面引用的雷马克定义来说,它表现了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们对比较文学的认识,如今就感到它有调整的必要。譬如其中关于跨国界的提法,并不是很准确的,随着比较文学的发展,这种提法的局限性更为明显,有必要加以修正。我们知道,文学具有民族性,比较文学的兴起原是为了突破民族文学的界限,在不同民族的文学之间进行比较研究。而“**”主要是一个政治的、地理的概念。**并不等于民族,一国之内的居民可以是同一民族,也可以是不同民族。因此一个**的文学可以是一个民族文学,也可以由多个民族文学组成。再说,**界限具有历史的限定性,往往随着政治状况的变化而变化,民族则具有稳定性。所以,“国别文学”与“民族文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比较文学的研究对象,确切地讲,应该是跨睵民族的界限,而不是**的界限。同时,文学是一种语言艺术,是人类的一种显现在话语含蕴中的审美意识形态。语言是文学的**要素,语言又是民族的首要特征。在大多数情况下,跨民族界限往往与跨语言界限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因此,对于比较文学来讲,跨民族、跨语言的提法,比跨国界的提法更为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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