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英语作家写出的*富于想象力、*独特、*精彩的作品。一出光彩夺目的黑色喜剧,折射出了我们对当代美国的惊恐和迷惘。
——布克奖评委会
另一本《麦田里的守望者》。
——邱华栋
这本书的每一页都有充满情趣的笑料,每一页都有扣人心弦的悬念,让你迫切地想知道将要发生的事件。……它看上去像是一个现代童话故事,充满了逃跑与追逐,英雄与淘气包。就像童话故事一样,它盘旋在现实世界的上空,在大笑和绝望中俯视着在迷途中行进的世界。
——《星期日邮报》
紧张的节奏,绝妙的语言,黑暗的主题中夹杂着痛苦的滑稽,这本小说不容错过。
——《曼彻斯特晚报》
当代***的、*寓庄于谐的叙事声音之一。
——《观察家》
DBC·皮埃尔的处女作非常有趣和感人,因为它给了当代美国一个承诺。但它不只是对流行文化的简单陈述。这部小说源自美国文学经典:弗农的叙述充满令人不安的不公,让人联想到《麦田里的守望者》。
——《独立报》
(这本小说)对这个复杂世界中的简单人性进行了令人惊异的描写,通过对主人公弗农的刻画,DBC·皮埃尔为美国主流社会所忽视的一代人发出了声音:这个声音既使人信服又玩世不恭,既口无遮拦又感人至深,即使合书良久之后仍将陪伴你左右。
——Canongate Books
《弗农小上帝》注定要成为《在路上》和《猜火车》这些青春问题小说中的一员,而弗农·利特尔是适合与这个**群体相伴的一位主人公。
——Sleazenation
英国布克奖的评比水准很高,声誉和影响仅次于诺贝尔文学奖。2003年,它突然颁发给了一个过去从来没有小说作品出版的无名作家皮埃尔,引发了一场争议。在此之前,布克奖几乎都是颁发给那些距离诺贝尔文学奖并不遥远的、**的、用英语写作的作家的,所以,布克奖的这次颁发,要么真是评委眼光独到,要么就是一次重大的闪失了。
这本《弗农小上帝》的作者皮埃尔,父母亲是英国人,他出生在澳大利亚,后来在墨西哥长大,又在美国生活多年,现定居在爱尔兰。从他的经历看,他是完全可以归入*近二十年涌现在国际文坛上的“无国界作家”群体中的。如今这个“无国界作家”群体依旧在迅速扩大,这些作家都是出生在某个**,生长在另一个**,求学于又一个**,然后,定居在一个**并且在全世界跑来跑去,觉得哪里都不是他们的家。他们一边怀着乡愁,一边在寻找着肉体和心灵的栖息之地。这些作家大多来自印度、中国、南非和北部非洲、加勒比海地区、澳洲等地区,用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西方强势语言写作,在西方**的出版社出版他们的作品,叙述的故事却是世界上一些小角落发生的事情。
这一批无国界作家中,**的有拉什迪、石黑一雄、迈克尔·翁达杰、本·奥克瑞、奈保尔、哈金(金雪飞)、安德烈·马金等,女作家有山飒和阿伦德哈蒂·罗伊等,这些作家都是英语、法语文学的亮点和出版界的宠儿。像拉什迪,一直是诺贝尔文学奖的*有力的竞争者,他多次进入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名单,差一点获奖,可是到目前也没有获奖,我想可能是瑞典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的一些委员也害怕宗教**势力的威胁吧?但是不管拉什迪是否获奖,他都是当代*为杰出的少数在世的小说家。
石黑一雄出生在日本,但是却可以写英国,写过去的英国管家的老故事,代表作《盛世遗踪》和《上海孤儿》特别受英国人的喜爱,也翻译成了中文。加拿大作家迈克尔·翁达杰是《英国病人》等六部长篇小说的作者,他出生在斯里兰卡,在英国受教育,生活在加拿大,但是在全世界游历,写作的题材也非常广泛。而印度裔作家奈保尔则已经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自然更是万众瞩目。生于1959年的本·奥克瑞是出生于尼日利亚的作家,他的《饥饿的路》是后殖民文学的代表作。印度女作家罗伊凭借作品《微物之神》获得了英国布克奖,她现在是印度文坛的明星,常常对印度妇女和社会问题发言。不过,她也是一个建筑师,此后似乎没有小说出版了。美国华裔作家哈金出生在中国沈阳,他的小说《等待》获得了美国福克纳小说奖和美国全国图书奖,这是相当不容易的。这些作家的共同特点是,他们一般都有着第三世界**的文化背景,然后在英美等西方发达**生活与写作,大多用所在国的语言直接写作,既丰富和拯救了已经流露出沉沉暮气的英语、法语文学,拓展了欧洲古老文学的疆界,使这些陷入停顿的语言文学再次充满了异质血液的鲜活和生命力,也带来这些作家的出生地的文学现实和想象的世界。
皮埃尔和上述这些作家相比,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是似乎也有不同。相同的地方自然是皮埃尔也找不到故乡和回家的路,也在世界上到处乱跑,怀揣乡愁,诉说着一种文化隔膜之下的愁闷;不同的地方是他的血统是正宗的英国人,与西方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年纪不大的皮埃尔依靠这部小说获得了布克奖,据说很得益于评奖之前一个记者对他的采访。在那次采访当中,他暴露了自己过去的很多劣迹:四处浪游,干过很多职业,吸毒、赌博,还欺骗朋友的房产,导致人家无家可归。但是,是文学使他走上了正路,从此他改邪归正,写出了这本《弗农小上帝》。我想评委也是人,自然对这样的被文学拉上正途的人印象深刻,加上这部小说的确非常有特点,于是看惯了**作家老到熟练的作品腔调的评委们就把奖给了他。他一举成名了。
任何一个作家成名自有其道理。像这部小说,我读了开头就立即被吸引了。这部小说是一部带有黑色幽默和荒诞色彩的作品,用**人称“我”,叙述了一个少年如何被媒体和小镇上封闭的社会环境与气氛冤枉成一场校园枪杀案件主犯的荒唐经历。这个主人公就叫弗农,他十五六岁的样子,满嘴的加州脏话,可是,却有着一个十分清醒的头脑。我一边读,一边就想起来多年以前自己阅读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的那种感觉,那部小说的主人公也是满嘴的脏话,对世界上的很多事情都不大满意,带着嘲讽和挖苦的口气讲话。这部小说也是这样,弗农被当成了犯罪嫌疑人,被迫进入到一个调查程序里,经受身边各种人物、各种势力的折磨。于是,我们看到了一个少年眼睛里的光怪陆离的美国当代的社会现实。小镇上的人兴奋得像过节一样关注着他这个犯罪嫌疑人,连他的母亲都认为是他干的,一个记者则一边想占他母亲的便宜,一边想伺机从这个事件中发财。每个人的面孔都丑陋不堪,在弗农的眼睛里现出了原形。小说的叙述语言非常口语化,据作者自己说,美国加州的方言土语有几百种,因此,这本小说就是完全用一种土语写出来的。不过,由于翻译成汉语的原因,语言上的地方色彩被冲淡了许多。小说的故事结局是很戏剧性的,弗农*后找到了自己不在犯罪现场的有力的证据,那个证据就是他在几公里之外拉的一堆大便,经过了化验,那堆大便的确是案发时间由他从体内排出的,由此使这场闹剧结束和收场了,弗农因此也看透了虚伪无聊的成年人的世界。
这部小说可以说是一部成长题材的讽刺和黑色幽默的小说,但是又有着现实主义的扎实的功底和品质,这样一部处女作带给我们的是那种原生态的毛茸茸的感觉,无论作者的语言还是观察世界的角度,都是非常强悍有力和鞭辟入里的,虽然叙述上有些拉杂和唆,但是,这部小说和美国小说名著《麦田里的守望者》真是还有一拼呢。喜欢塞林格的读者,不妨也读读这本书,看看哪个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