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有路网!
亲属与继承法
QQ咨询:
有路璐璐:

亲属与继承法

  • 作者:吴竹群
  • 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
  • ISBN:9787308033961
  • 出版日期:2003年08月01日
  • 页数:395
  • 定价:¥38.00
  • 分享领佣金
    手机购买
    城市
    店铺名称
    店主联系方式
    店铺售价
    库存
    店铺得分/总交易量
    发布时间
    操作

    新书比价

    网站名称
    书名
    售价
    优惠
    操作

    图书详情

    内容提要
    “有关一切男女的利害,其普遍性仅次于宪法”(毛泽东语),任何想成为适应21世纪要求的宽口径、复合型、综合素质的法律人才都必须扎实地学好“亲属与继承法”这门课程。本书是应浙江大学远程教育的需求而组织编写的系列教材之一,适合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教学,也适用于法学专业夜大、函授和自考的本、专科生。
    本书不仅充分吸纳了2001年4月颁布的《婚姻法》(修正案)、2001年12月分布的*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内容,而且还有针对性地对亲属和继承法领域的理论问题进行了前瞻性地解说、评述;并结合当前民法典的制定,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立法建议和意见,值得立法者思考和借鉴。同时,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对实务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分析和论证。因此,本书内容新颖,体现了理论性,实践性与应用性的统一。
    目录
    **编 亲属法
    **章 亲属法概说
    **节 亲属和亲属制度
    第二节 亲属法概述
    第三节 亲属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第四节 亲属法的历史沿革
    第五节 亲属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亲属关系原理
    **节 亲属的种类和范围
    第二节 亲系和亲等
    第三节 亲属关系的发生和终止
    第四节 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
    第三章 婚姻成立
    **节 婚姻成立概述
    第二节 婚约
    第三节 结婚的实质条件
    第四节 结婚的形式条件
    第五节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第六节 事实婚姻
    第四章 婚姻效力
    **节 婚姻效力概述
    第二节 夫妻人身关系
    第三节 夫妻财产制
    第五章 婚姻终止
    **节 婚姻终止概述
    第二节 登记离婚
    第三节 诉讼离婚
    第四节 离婚的法律后果
    第六章 父母子女关系
    **节 父母子女关系概述
    第二节 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
    第三节 父母与婚生子女
    第四节 父母与非婚生子女
    第五节 继父母与继子女
    第六节 父母与人工生育子女
    第七节 亲权
    第七章 监护
    **节 监护概述
    第二节 监护的设立
    第三节 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 监护变更和终止
    第八章 收养
    **节 收养概述
    第二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三节 收养的效力
    第四节 收养的终止
    第九章 扶养
    **节 扶养概述
    第二节 国外的扶养制度
    第三节 我国现行的扶养制度
    第四节 我国扶养制度的完善
    第二编 继承法
    第十章 继承制度概述
    **节 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继承法的概念和性质
    第三节 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继承法律关系
    第五节 继承权
    第六节 遗产
    第十一章 法定继承
    **节 法定继承概述
    第二节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
    第三节 代位继承
    第四节 转继承
    第五节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
    第十二章 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
    **节 遗嘱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遗嘱的有效条件
    第三节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
    第四节 遗嘱的变更、撤销
    第五节 遗嘱的执行
    第六节 遗赠
    第七节 遗赠扶养协议
    第十三章 遗产的处理
    **节 继承的开始
    第二节 遗产的接受和放弃
    第三节 遗产的保管和分割
    第四节 债务清偿
    第五节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
    第三编 附论
    第十四章 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
    **节 概述
    第二节 民族自治地方关于婚姻法的变通规定
    第三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收养立法
    第十五章 涉外亲属与继承关系
    **节 涉外亲属关系
    第二节 涉外继承
    第十六章 区际亲属与继承关系
    **节 区际亲属关系
    第二节 涉港、澳、台的继承
    第十七章 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
    **节 救助措施
    第二节 违反婚姻法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违反收养法的法律责任
    第四节 违反继承法的法律责任
    参考文献
    总计

    与描述相符

    100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