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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类用煤样的缩制按GB4741983进行。原煤样灰分小于或等于10%的不需分选减灰。灰分大于10%的
煤样需用规定的氯化锌重液减灰后再分类(对易泥化的低煤化度褐煤,可采用灰分尽量低的原煤)。
2.G=85为指标转换线。当G>85时,用Y与b值并列作为分类指标,以划分肥煤或气肥与其他煤类的指标。
Y>25.0mm者,划为肥煤或气肥煤;当Vr≤28.0%时,b值暂定为150%;Vr>28.0%时,b值暂定为
220%。当b值和Y值划分煤类有矛盾时,以Y值为准。
3.无烟煤划分小类按Hr与Vr划分结果有矛盾时,以Hr划分的小类为准。
4.Vr>37.0%、PM>50%者为烟煤,透光率PM>30%~50%,以Q-AGW.GN>24MJ/kg者为长焰煤。
4符号
4.1分类指标用下列符号表示:
Vr-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Hr--干燥无灰基氢含量,%;
GR.I(简记G)——烟煤的粘结指数;
Y——烟煤的胶质层*大厚度,毫米(mm);
b-烟煤的奥亚膨胀度,%;
PM——煤样的透光率,%;
Q-AGW.GN——煤的恒湿无灰基高位发热量,MJ/kg。
4.2各类煤的名称可用下列汉语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