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旭东,1965年生于河北省承德市,祖籍浙江省桐庐县。1992年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获心理学硕士学位,199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社会学系,获法学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社会人类学。现任职于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北京大学人类学研究所,同时受聘于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兼任客座研究人员。已发表研究论文二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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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村子里发生了一起儿子不赡养母亲的案子。老人叫张京梅,那一年是七十岁,她的老伴已经去世。她一共有三个儿子,老大叫李思仁,老二叫李恩江,*小的一个叫李思海。老大结婚去了在李村西北方向三公里的疙瘩头村落户,老二、老三都住在李村。母亲口述了下面这样一份诉状,投到了范庄法庭里去:
我有三个儿子,老大思仁到了疙瘩头村成家。另外两个,思江和思海在李村成家,并将我们两个老人的财产分与他们两个,这包括田产和梨树。但分家之后他们却不养活我们两位老人。他们的父亲在去年十一月十九号的时候,活活地冻死在思海家新盖的冰冷的房子里。对我他们也是百般虐待,将近年关的时候,竟不让我回家。大儿子看不下去,就到李村的别人家里把我接走,住到了疙瘩头村他自己的家里。这中间二儿子思江,到他哥哥那里看望过我两趟。但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