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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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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第五版)

  • 作者:杨紫烜 徐杰
  •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 ISBN:9787301146859
  • 出版日期:2009年01月01日
  • 页数:546
  • 定价:¥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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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自从《经济法学》(第四版)出版以来,我国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又取得了不少新的成就,经济法学又有了新的发展。为了及时反映经济法制建设新成果、新经验和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新水平,《经济法学》的主编和撰稿人除了对本教材第四版的序言作了必要的修改以外,主要是对不少章节的如下内容进行了补充、修改:一是在“经济法总论”部分,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经济法的法域属性、经济法体系的结构、经济法制定的现状以及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诉讼法》的必要性等问题进行了新的探讨和深刻的论述;二是根据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重新撰写了“反垄断法律制度”这一章;三是根据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的规定,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这一章作了相应修改;四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对“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这一章作了较大修改;五是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
    文章节选
    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一、研究经济法调整对象问题的基本出发点
    要明确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必须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正确地确立研究经济法调整对象问题的基本出发点。出发点不同,往往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而得出了不符合实际的结论,甚至还以为自己的观点是有所谓根据的。
    大家知道,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同民法、行政法的调整对象问题是有联系的。国内外法学界对经济法、民法、行政法的调整对象都存在着不同的看法。这三个法的部门的调整对象究竟怎么划分为好,是国内外法学界关于经济法、民法、行政法的关系问题讨论中的核心问题。
    长期以来,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不仅经济法、民法、行政法学界之间存在着意见分歧,而且在经济法、民法、行政法学界内部也没有统一的认识。那么,如何来判断各种观点的是非呢?判断是非的标准当然不是看持不同观点的学者人数的多少①,不是看持不同观点的学者职称和职务的高低,不是看各种不同的观点哪一种符合国内外的传统说法,也小能以国内外的某蝗现行法律规定作为衡量各种法学观点正确与否的标准。应该明确,真理的标准只能址社会实践。现阶段,在我国,*大量、*重要的实践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如果我们确定的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体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要求的,是体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的,那就是正确的;否则,就是不正确的。因此,根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需要,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来确定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我们研究经济法调整对象问题的基本出发点。马克思曾经指出,法律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我国的经济法,应该表明和记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绎济制度”的要求。 一、经济法学的概念和地位
    (一)经济法学的概念
    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对此。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分析:
    **,经济法学是一门法学学科。
    法学是研究法及其发展规律的社会科学。所谓社会科学,是研究社会现象的学科。法学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是社会科学体系中的一门学科。它与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社会学、文学、史学等同属于社会科学体系的其他学科,既有共性,又有个性。它们之间的本质区别,是各自研究的社会现象不同。法学是以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
    经济法学是一门法学学科。它与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等同属于法学体系的其他学科,也是有共性,有个性。它们之间的本质区别,是各自研究对象的特殊性。
    第二,经济法学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
    毛泽东同志指出:“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①可见,我们要在正确认识经济法学是一门法学学科的同时,必须明确它的研究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从而搞清楚经济法学不同于法学的其他分支学科的特殊本质,将经济法学同其他事物区分开来。
    我们认为,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是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这就是说,经济法学不仅研究经济法,而且研究经济法的发展规律;不仅研究经济法的现状,而且研究经济法的历史发展;不仅研究静态的经济法,而且研究动态的经济法。
    目录
    序言
    **编 经济法总论
    **章 经济法的概念
    **节 经济法概念的语源
    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第三节 经济法的定义

    第二章 经济法的地位
    **节 经济法地位的概念
    第二节 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
    第三节 经济法与相关法的关系
    第四节 经济法的法域属性

    第三章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节 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第二节 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确认
    第三节 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构成
    第四节 经济法基本原则的作用

    第四章 经济法的体系和渊源
    **节 经济法的体系
    第二节 经济法的渊源

    第五章 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
    **节 经济法的制定
    第二节 经济法的实施

    第二编 经济组织法
    第六章 公司法律制度
    **节 公司法概述
    第二节 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与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四节 公司债券
    第五节 公司财务、会计
    第六节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和公司解散、清算
    第七节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八节 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律制度
    **节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概述
    第二节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三节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权利和义务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内部领导制度
    第五节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和政府的关系
    第六节 违反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节 合伙企业法概述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第三节 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
    第四节 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第五节 普通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第六节 普通合伙企业的入伙、退伙
    第七节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第八节 有限合伙企业
    第九节 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九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第三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第五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节 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
    第二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第三节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第四节 外资企业法

    第三编 市场监管法
    第十一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
    **节 垄断和反垄断法概述
    第二节 对垄断协议的规制
    第三节 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制
    第四节 对经营者集中的规制
    第五节 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制
    第六节 反垄断法的实施
    第七节 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节 反不正当竞争立法
    第二节 不正当竞争行为概述
    第三节 市场混淆行为
    第四节 商业贿赂
    第五节 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第六节 侵犯商业秘密
    第七节 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
    第八节 商业诽谤

    第十三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
    第三节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与社会保护
    第四节 权益争议的解决与法律责任的确定

    第十四章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
    第二节 各级人民政府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产品质量监督体制
    第三节 产品质量的监督
    第四节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五节 损害赔偿
    第六节 罚则

    第十五章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
    **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概述
    第二节 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
    第三节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
    第四节 房地产交易管理
    第五节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第六节 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章 证券法律制度
    **节 证券和证券法概述
    第二节 证券市场的主体
    第三节 证券发行制度
    第四节 证券上市
    第五节 证券交易
    第六节 上市公司收购
    第七节 证券监管制度
    第八节 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

    第十七章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律制度
    **节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概述
    第二节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节 银行业监督管理措施
    第四节 法律责任
    第四编 宏观调控法

    第十八章 计划和统计法律制度
    **节 计划法
    第二节 统计法

    第十九章 固定资产投资法律制度
    **节 固定资产投资法的概念和原则
    第二节 关于投资主体的法律规定
    第三节 关于投资资金管理的法律规定
    第四节 关于投资项目建筑施工的法律规定
    第五节 关于投资程序的法律规定
    第六节 违反固定资产投资法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章 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
    **节 国有资产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第三节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第四节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法律制度
    第五节 国有资产评估法律制度
    ……

    与描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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