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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第二版(套装上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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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第二版(套装上下册)

  • 作者:(德国)马丁·沃尔夫
  •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 ISBN:9787301146545
  • 出版日期:2009年01月01日
  • 页数:672
  • 定价:¥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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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国际私法》一书是德国杰出的法学家马丁·沃尔夫的代表作。作者被誉为“在阐明国际私法复杂问题方面成就*为辉煌的作者之一”。原著于1945年初版,1950年再版。《国际私法第二版(套装上下册)》的*大特点和*重要的价值在于,它是一部由德国**国际私法学者写就的以英格兰冲突法为主线的著作。作者因避难移居英国,得以研究英格兰国际私法近十年,因此在《国际私法第二版(套装上下册)》的所有问题上均结合了英、德、法、美等多国的法律、判决和学说,并用比较法进行了分析,使得《国际私法第二版(套装上下册)》集英美国际私法和大陆**国际私法之长,融汇两大法系,可谓国际私法著作之典范。李浩培、汤宗舜两位先生于1955年即着手翻译《国际私法第二版(套装上下册)》,根据原著第二版并参酌俄文译本译出后,几经周折,中译本方于1988年得以**出版,此次再版得到李先生之女凌岩女士和汤先生的*新授权。
    文章节选
    **章 国际私法的范围
    **节 国际私法的问题
    一、如果某些可能产生法律效果的事实是在英格兰发生的(例如,两人订立契约的事实,或者一人殴打他人的事实;一人届满21岁或者死亡的事实),所有有关的人也都是住所在英格兰的英国人,这些事实并且是可以预期在英格兰发生结果的(例如,订立的契约是可以预期在英格兰履行的),而且在英格兰法院中提起了诉讼——在这种情形之下,没有一个人会想到需要指出说,这种案件是适用英格兰法的。对于这种情形,适用什么法律的问题并不发生,因为,如果发生这个问题,对于它的回答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如果在一个案件的事实中具有若干涉外因素——如果当事人中的一方是属于外国国籍或者保有外国住所;如果案件中的全部或者一部事实是在法国发生的或者是预期在法国发生结果的——那么,只有在应该适用什么法律这个先决问题已经解答以后,才能研究这个案件的法律上效果。国际私法的任务就是要找到这个解答。
    人们在初次接触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或许要问:英格兰法院何以须在某些情形之下适用一些外国法呢?为什么不让它适用英格兰法,而且仅仅适用英格兰法,借以回避任何国际私法的问题呢? 本书论述英格兰国际私法。在书中所讨论的问题显然是未经英格兰法院判决,或者在法院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尚有疑义或异议的情形,本书就尝试从外国的法律体系求得他山之助。
    本书的内容,赖法学硕士、内院律师、我儿维克多·沃尔夫之力不少。他在1944年5月30日与世长辞了。由于他批判地阅读了原稿,并且在许多法律问题上进行了有益的讨论,他对我帮助很多。在文字方面,原稿和校样由我妻主持订正,她始终帮助着我,她对我的协助是非常有价值的。
    我之所以能写作本书,是由于牛津大学众灵院院长和院务委员先生们对我的好意和了解。现把本书献给他们,以��谢意。
    目录
    上卷
    关于马丁·沃尔夫及其《国际私法》中译本再版
    中译本**版译者序
    著者序
    **编 绪论
    **章 国际私法的范围
    **节 国际私法的问题
    第二节 适用外国法的理由:既得权的保护
    第三节 国际礼让·万国法
    第四节 法律的“协调”
    第五节 国际私法的定义
    第六节 国际私法与统一的各国国内法
    第七节 国际私法与管辖权
    第八节 国际私法与国籍法规
    第九节 国际私法与对外国人的待遇
    第十节 “国际私法”(“法律冲突”)这个名称
    第二章 国际私法是**的法律,还是超**的法律
    第十一节 本问题概观
    第十二节 几个**所共有的冲突规则
    第十三节 国际私法与国际公法
    第四节 礼让作为国际私法的基础
    第五节 “许多个人的国际社会”
    第十六节 冲突规则不能统一的因素
    第三章 历史的概观
    一、罗马法
    第十七节 罗马的法律资料并无国际私法的记载
    二、从6世纪到11世纪
    第十八节 属人的原籍地法的范围
    三、法则区别说
    第十九节 法则区别说的开始:阿尔德里克
    第二十节 巴托尔:各种法则
    第二十一 节英格兰的习惯法
    第二十二 节老生常谈
    第二十三节 16世纪的法兰西学派
    第二十四节 荷兰的学说;胡伯和约翰·伏特
    第二十五节 17和18世纪的德意志和法兰西
    第二十六节 结论
    四、18世纪中叶以前的英格兰法
    第二十七节 早期的英格兰法
    五、*早的编纂法典的尝试(1756-1811年)
    第二十八节 《巴伐利亚法典》和《普鲁士邦一般法典》
    第二十九节 《法国民法典》和《奥地利民法典》
    六、19世纪的学说
    第三十节 绪论
    第三十一节 斯托立
    第三十二节 萨维尼
    第三十三节 孟契尼
    第三十四节 现代法律家的态度
    七、现代立法
    第三十五节 《法国民法典》的影响
    第三十六节 《德国民法典》
    第三十七节 *近的法典
    第三十八节 没有法典的地区
    第三十九节 国际公约

    第三编 关于法律冲突的一般规则

    下卷
    第四编 人法和亲属法
    第五编 债
    第六编 财产法
    第七编 继承

    ……

    与描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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