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的时候,在听完单田芳先生播讲的评书《隋唐演义》之后,我决定自己动手写一部《隋唐史》。
为了实现这个伟大的理想,我把书包里和家里所有的能够写字的纸当做稿纸来用,而且,我先知般意识到,自己从事的是属于不务正业的“歪门邪道”,因此,创作活动应该在秘密状态下进行。
可再智力超群,当时的我终究不过是个孩子,总是难免在一些带有炫耀色彩的行为中暴露出自己试图“留名青史”的蛛丝马迹,因此,我的创作*终为老师的“法眼”观测到了,还好,她只把那些文字当做“鸦迹”而不是“正史”看待,因此,我受到的嘲笑和指责就不像“非圣人而作易”的扬雄那么多。这个事件*直接的后果就是,我遭到父亲严厉的谴责,几万字的草稿因此被迫销毁。
现在想来,如果教育体制早一些有所改良,到今天可能我已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历史著作。后来,我格外迷恋崔健,于是又决定,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伟大的摇滚乐。扫兴的是,在整个摇滚过程中,我除了写过几首用词生猛的歌并喝醉过几次外,并没有得到更高层次的精神享受,尽管一头飘洒的长发常使我对着镜子陶醉。
但我的挫折感却并不来自自己组织或参与的“吮”和“哇噻”乐队*终解散,而是在一次轰动大同市的演出之后,一位漂亮的报社女记者在《大同晨报》上发表文章,把我描绘成一个精神颓废、思想堕落的社会败类。更让我觉得“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是,那文章极其程式化和口号化,根本谈不上什么文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