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进口贸易篇
**章 进口贸易准备
案例1 了解对方资信,防止被欺骗
[提要]
国际贸易申存在很多风险,如价格风险、信用风险、运输风险、汇率风险、交易风险等,因而交易前的准备是开展国际贸易业务的起点与基础。准备工作做得是否充分直接影响到合同能否顺利地签订与履行。正确选择贸易伙伴、对交易对象的资信调查直接关系着交易的得失与成败,是交易前准备工作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下面的案��说明了由于进口商对出口商的资信没有进行充分调查,出口商伪造单据骗取货款,导致损失发生。
案情
国内A公司与外商签订了一笔进口钢材的合同,货物价值为504万美元,合同规定以信用证方式结算。
A公司依约对外开出信用证后,在信用证装运期内,外商发来传真称货物已如期装运。不久开证行即收到议付行转来的全套单据,提单表明货物于某东欧港口装运,在西欧某港口转运至国内港口。单据经审核无不符点,开证行对外承兑。
一个多月后,A公司仍然未等到货物,遂向伦敦海事局进行查询,反馈回来的消息是:在所述的装船日未有属名船只在装运港装运钢材。由此可以断定这是一起典型的以伪造单据进行的信用证诈骗。但此时信用证项下单据已经由开证行承兑,且据议付行反馈回的信息,该行已买断票据,将融资款支付给了受益人。开证行被迫在承兑到期日对外付款,A公司损失惨重。
[评析]
本案例所涉及的问题分析如下。
1.资信调查的必要性
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面临着很多风险,如价格风险、信用风险、运输风险、汇率风险、履约风险等,而交易双方发生索赔纠纷、履约发生阻碍或收回货款方面发生阻碍,致使一方遭受风险及损失,都与不了解贸易对方的资信情况有直接关系。因此,对交易对象的资信调查是至关重要的,这是对客户进行把关的**步。进行资信调查有助于选定信用良好的客户,了解对方的信用程度,有效地防范交易风险。在D/P、D/A及寄售条件的交易中,可以测定给予赊账的限额与现存契约限额,以保**。即使在与对方缔结了交易关系后,也应定期做资信调查,以便经常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交易当事人应通过各种途径从各个方面对客户进行全面了解,从而选择*合适、成交可能性*大的客户。
2.资信调查的方式
(1)通过国内往来银行,向对方的往来银行调查。了解有关企业的基本背景、信用状况、付款能力、不良记录等信息,监控管理目标客户,识别高风险的客户,寻找潜在的利润来源。申请办理资信调查业务时须向银行提交申请书,注明被调查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等,对海外客户的调查必须提供英文名称和地址。
(2)直接向对方的往来银行调查。将简洁的文稿和调查对象的资料寄给对方的往来银行。
(3)通过国内和国外的资信调查机构调查。国外有名的资信调
查机构,不仅组织庞大,效率高,而且调查报告详细且准确。其调查报告均以密码编成各成等级,这种等级的划分以财力估计与综合信用评价为标准分为Hish、Good、Fair、Limited四个等级。
(4)通过国外商会、我国驻外商务机构和国外的亲朋调查。
(5)根据对方来函自己判断调查。
(6)要求对方直接提供资信资料。
3.资信调查的对象与内柬
(1)资信调查的对象为贸易对象。凡是同该项贸易业务有关的
从事商业行为的对方统称为贸易对象。贸易对象分为国外卖方和国外买方。
①国外卖方(包括出口商和制造商)。在进口业务中,很容易出现下述几种不利的情况:货物的品质规格与合同不符;货物的品质粗劣或品质不良;不正常地拖延装船;遇到价格上涨趋势,故意不履行契约等。所以,对国外供应商的资信调查对于进口业务来讲十分重要。
②国外买方。在出口业务中,国外买方即使使用信用证的支付方式,也会有很多信用风险。例如当该项产品价格下跌时,买方不向开证行提交开证申请,即“不开立信用证”,这种情况就属典型的买方违约。又如有些国外买方,商业道德和信用恶劣,故意开立与合同不符,但对其有利的信用证,这就会给卖方带来一定的损失。
(2)资信调查的内容。
①贸易对象的组织情况。这主要包括公司、商号企业的组织性质、创建历史、主要领导人员、分支机构、公司的英文名称及公司是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公司等。这些方面的内容可以从政府公司注册机构、劳工部、税务局、银行、信用评估机构获得,但这些资料的取得通常是需要付费的,且只能是有资格的机构才能获得资料。这些资料还包括公司注册时间、地点、法人代表、股东名单、公司资金往来、贷款和债务余额、交税及退税额、经营范围等。而资信调查公司在取得这些资料后,还可以分析该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主要对手、债务风险评估等。
②贸易对象的道德。贸易往来对象诚实可靠是交易成功的基础,如果遇到不可靠的贸易对象,就难免有货物的品质不良、开立与合同不符的信用证、延交货物等情况发生。
③贸易对象的经验。一个具有国际贸易经验的贸易对象至关重要。
④贸易对象的资信情况。所调查对方的资信情况包括企业的资金和信用两方面。资金指的是企业的注册资金、实收资金、公积金、其他财产及资产债务的情况等;信用是指企业的经营作风、履约守信等。掌握这些情况对客户做经销、代理、**包销、寄售等业务时是十分重要的。银行调查是调查贸易对象资信*常见的一种方法,在我国一般是委托中国银行办理,由中国银行根据具体要求,通过国外的分支机构或其他往来银行在当地进行调查。
⑤贸易对象的经营范围。调查对方的经营范围也是较为重要的同时还要调查经营的性质,如代理商、零售商、批发商、实际用户等。
⑥贸易对象的经营能力。了解该企业每年的经营金额、销售渠道、贸易关系、经营做法等。
⑦贸易对象的往来银行名称。了解对方往来银行的名称、地址同样重要。
4.未案的启示
在信用证业务中人们比较关注的是出口商的收汇风险,但事实证明,在信用证业务中进口商也同样面临着风险,如诈骗风险、货物质量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开证行风险等。在本案中,信用证的进口商所面临的就是出口商以伪造单据的方式所进行的诈骗风险。由于信用证业务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单据可能涉及的货物、服务或履约行为,因此,开证行付款的**依据是单据与信用证相符,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必须付款。银行对于单据所代表的货物、交易的真实性、单据是否伪造、签字是否有效等概不负责。这就形成了银行的一种惯例,即只管单据的表面审核,而对单据的真实与否不加注意,而且审核单据的真实性及是否有欺诈行为超出了银行的专业知识范围,银行对此也无能为力。在本案中,交易双方使用的是远期信用证,信用证项下的单据一经承兑,开证行和议付行或收款人之间就从信用证关系转变成票据关系,根据票据法的有
关规定,在到期日必须付款,虽然有司法方面的救济可以利用,但各国法院对于已承兑的信用证款项,尤其在涉及善意持票人、无害第三方利益时,都有明确规定不得就此颁布法院止付令,这在某种程度上给信用证、尤其是远期信用证项下的诈骗滋生提供了土壤。本案中的进口商之所以损失惨重,*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在签约之前对出口商的资信未进行充分调查而轻率签约所致。因此,为避免交易风险,进口商应对出口商的资信进行充分的调查,以防止上当受骗。同时,进口商应选择信誉好、审单能力强及责任心强的银行作为开证行,以保证交易的顺利完成。
案例2 正确核算进口成本,确保经济效益
[提要]
进口商从国外进口某商品在国內销售,为确保其销售利润,需要正确核算进出口总成本以便合理确定销售价格。本案例说明进口羔成本中包括哪些内容以及进口总成本的计算。
案情
我国某烟草公司从国外进口雪茄烟在国内销售。外商对其报价为1500元人民币/箱FOB伦敦。现该公司业务员向班轮公司询问从伦敦到上海的班轮运费,得知每箱运费为100元人民币;向保险公司就该货物的保险问题进行咨询,得知保险费率为1%;查看海关税则,得知该货物应交进口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且这三种税的税率分别为65%、40%和17%;另外得知,国内总费用采用近似计算法——定额费率法,并确定国内总费用定额费率为合同价格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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