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哈佛大学
历史沿革
1620年11月英国的清教徒102人乘“五月花”大型帆船逃难到北美马萨诸塞州(Massachusetts)波士顿市附近的普利茅斯港(Plymouth),并在此驻屯下来。此后,从欧洲来此的移民日益增多,开始在查尔斯河(以英王Charles的名字命名)流人大西洋的人海口附近逐步形成波士顿市。
1630年英国在这里建立了**个北美殖民地政府。1636年以杰•凯茨(Jei Keights)为首的一批英国剑桥大学的毕业生和校友,在教会和殖民政府的支持下,于波士顿附近的剑桥市(Cambridge)创建“剑桥学院”。其当初的目的主要是培养教会的神职人员和管理人才。
1638年建校委员会委员之一、英国剑桥大学1637年的毕业生哈佛牧师(John Harvard)患肺病日益严重,他决定将其一半的积蓄共780英镑和全部藏书260册捐赠给剑桥学院。同年,年仅30岁的哈佛与世长辞。于是建校委员会决定将剑桥学院改名为哈佛学院。在此后的岁月中,哈佛学院有了长足的发展,学校的内涵和规模有明显的扩大,才于1780年改名为哈佛大学。
1782年哈佛大学成立了**个专业学院——医学院。这也是全世界*早成立的医学院之一。至今它仍是美国****的高等学府医学院。它不培养大学生,只培养医学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哈佛”在全美医学院和教育学院评比中,经常名列**。医学院的新生必须至少读过两年相近专业的大学。
1816年建立神学院。主要培养宗教**人物、教会的骨干和管理人员。同时研究世界上的各种宗教。它可授予毕业生神学博士学位。
1819年建立法学院。学制3年,毕业时授予法学博士学位。哈佛大学的法学院是全美乃至全球*有声望的法学院之一。美国的许多大法官和**律师就是从这里毕业的。它被称为“美国法官和律师的摇篮”。
1847年成立设计学院。这是一个带有工科性质的学院,其中包括建筑学系、区域规划系、城市规划系、都市设计系和园林技术系等。主要授予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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