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那一束光 老顾是我的中学同学,又一起插队到北大荒,一起回北京当老师,生活和命运轨迹基本相同。不同的是,他喜欢浪迹天涯,喜欢摄影,在北大荒时,他就想有一台照相机,背着它,就像猎人背着猎枪,没有缰绳和笼头的野马一样到处游逛。他攒钱买照相机,成了那时的梦。
如今,照相机早不在话下,专业成套的摄影器材,以及各种户外设备包括衣服鞋子和帐篷,应有尽有。退休之前,又早早买下一辆四轮驱动的越野车,连越野轮胎都已经备好。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只要退休令一下,立刻动身去西藏。这是这些年早就盘算好的计划,成了他一个新的梦。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我说他总是活在梦中,而不是现实中,便总事与愿违。现实是,他在单位当一把手,因为后任总难以到位,过了退休年龄三年了,还不让他退。他不是恋栈的人,这让他非常地难受,这三年他任劳任怨。终于,今年春节过后,让他退休了。这时候,我们北大荒老知青要编一本回忆录,请他写写自己的青春回忆,他婉言拒绝,说他不愿意回头看,只想往前走,他现在要做的事不是怀旧,而是摩拳擦掌准备夏天去西藏。等到夏天,他开着他的越野车,一猛子去了西藏,扬蹄似风,如愿以偿。
终于来到了他梦想中的阿里,看见了古格王朝遗址。这个七百年前就消失的王朝,如今只剩下了依山而建的土黄色古堡的断壁残垣,立在那里,无语诉沧桑般和他对视,仿佛辨认着彼此前生今世的因缘。正是黄昏,高原的风有些料峭,古堡背后的雪山模糊不清,主要是天上的云太厚,遮挡住了落日的光芒。凭着他摄影的经验和眼光,如果能有一束光透过云层,打在古堡上层的那一座倾圮残败的宫殿,在四周一片暗色古堡的映衬下,将会是一幅绝妙的摄影作品。他禁不住抬起头又望了望,发现那不是宫殿,而是一座寺庙,在白色、青色和铅灰色的云彩下,显得几分幽深莫测,分外神秘。这增加了他的渴望。
他等候云层破开,有一束落日的光照射在寺庙的顶上。可惜,那一束光总是不愿意出现。像等待戈多一样,他站在那里空等了许久。天色渐渐暗下来,他只好开着车离开了,但是,开出了二十多分钟,总觉得那一束光在身后追着他,刺着他,恋人一般不舍他,鬼使神差,他忍不住掉头把车又开了回来。他觉得那一束光应该出现,他不该错过。果然,那一束光好像故意在和他捉迷藏一样,就在他离开不久时出现了,灿烂地挥洒在整座古堡的上面。他赶回来的时候,云层正在收敛,那一束光像是正在收进潘多拉的瓶口。他大喜过望,赶紧跳下车,端起相机,对准那束光,连拍了两张,等他要拍第三张的时候,那束光肃穆而迅速地消失了,如同舞台上大幕闭合,风停雨住,音乐声戛然而止。
往返整整一万公里,他回到北京,让我看他拍摄的那一束光照射在古格城堡寺庙顶上的照片,第二张,那束光不多不少,正好集中打在了寺庙的尖顶上,由于四周已经沉淀一片幽暗,那束光分外灿烂,不是常见的火红色、橘黄色或琥珀色,而是如同藏传佛教经幡里常见的那种金色,像是一束天光在那里明亮地燃烧,又像是一颗心脏在那里温暖地跳跃。
不知怎么,我想起了音乐家海顿,晚年时他听自己创作的歌剧《创世纪》,听到“天上要有星光”那一段时,他蓦地从座位上站起来,指着上天情不自禁地叫道:“光就是从那里来的!”在一个越发物化的世界,各种资讯焦虑和欲望膨胀,搅拌得心绪焦灼的现实面前,保持青春时分拥有的一份梦想,和一份相对的神清思澈,如海顿和我的同学老顾一样,还能够看到那一束光,并为此愿意等候那一束光,是幸福的,令人羡慕的。
年轻时应该去远方 寒假的时候,儿子从美国发来一封电子邮件,告诉我利用这个假期,他要开车从他所在的北方出发到南方去,并画出了一共要穿越十一个州的路线图。出发后的第三天,他在得克萨斯州的**奥斯汀打来电话,兴奋地对我说这里有写过《后一片叶子》的作家欧·亨利的博物馆,而在昨天经过孟菲斯城时,他参谒了摇滚歌星猫王的故居。
我羡慕他,也支持他,年轻时就应该去远方去漂泊。漂泊,会让他见识到他没有见到过的东西,让他的人生半径像水一样蔓延得更宽更远。
我想起有一年初春的深夜,我独自一人在西柏林火车站等候换乘的火车,寂静的站台上只有寥落的几个候车的人,其中一个像是中国人,我走过去一问,果然是,他是来接人的。我们闲谈起来,知道了他是从天津大学毕业到这里学电子的留学生。他说了这样的一句话,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多年,我依然记忆犹新:“我刚到柏林的时候,兜里只剩下了十美元。”就是怀揣着仅仅的十美元,他也敢于出来闯荡,我猜想得到他为此所付出的代价,异国他乡,举目无亲,餐风露宿,漂泊是他的命运,也成为他的性格。
我也想起我自己,比儿子还要小的年纪,驱车北上,跑到了北大荒。自然吃了不少的苦,北大荒的“大烟泡儿”一刮,就先给我了一个下马威,天寒地冻,路远心迷,仿佛已经到了天外,漂泊的心如同断线的风筝,不知会飘落在哪里。但是,它让我见识到了那么多的痛苦与残酷的同时,也让我触摸到了那么多美好的乡情与故人,而这一切不仅谱就了我当初青春的谱线,也成为我今天难忘的回忆。
没错,年轻时心不安分,不知天高地厚,想入非非,把远方想象得那样好,才敢于外出漂泊。而漂泊不是旅游,肯定是要付出代价的,品尝人生的一些滋味,也绝不是如同冬天坐在暖烘烘的星巴克里啜饮咖啡。但是,也只有年轻时才有可能去漂泊。漂泊,需要勇气,也需要年轻的身体和想象力,如此便收获了只有在年轻时才能够拥有的收获,以及以后你年老时的回忆。人的一生,如果真的有什么事情叫作无愧无悔的话,在我看来,就是你的童年有游戏的欢乐,你的青春有漂泊的经历,你的老年有难忘的回忆。
一辈子总是待在舒适的温室里,再是宝鼎香浮,锦衣玉食,也会弱不禁风,消化不良的;一辈子总是离不开家的一步之遥,再是严父慈母、娇妻美妾,也会目光短浅,膝软面薄的。青春时节,更不应该让自己的心锚一样过早地沉入窄小而琐碎的泥沼里,沉船一样跌倒在温柔之乡,在网络的虚拟中和在甜蜜蜜的小巢中,酿造自己龙须面一样细腻而细长的日子,消耗着自己的生命,让自己未老先衰变成了一只蜗牛,只能够在雨后的瞬间从沉重的躯壳里探出头来,望一眼灰蒙蒙的天空,便以为天空只是那样地大,那样地脏兮兮。
青春,就应该像是春天里的蒲公英,即使力气单薄、个头又小,还没有能力长出飞天的翅膀,借着风力也要吹向远方;哪怕是飘落在你所不知道的地方,也要去闯一闯未开垦的处女地。这样,你才会知道世界不再只是一扇好看的玻璃窗,你才会看见眼前不再只是一堵堵心的墙。你也才能够品味出,日子不再只是白日里没完没了的堵车、夜晚时没完没了的电视剧和家里不断升级的鸡吵鹅叫、单位里波澜不惊的明争暗斗。
意大利人尽皆知的探险家马可·波罗,十七岁就曾经随其父亲和叔叔远行到小亚细亚,二十一岁独自一人游历整个中国。英国**的航海家库克船长,二十一岁在北海的航程中次实现了他野心勃勃的漂泊梦。奥地利的音乐家舒伯特,二十岁那年离开家乡,开始了他维也纳的贫寒的艺术漂泊。我国的徐霞客,二十二岁开始了他历尽艰险的漂泊,行万里路,读万卷书……当然,我还可以举出如今被称为“北漂一族”——那些生活在北京农村简陋住所的人,也都是在年轻的时候开始了他们的初的漂泊。年轻,就是漂泊的资本,是漂泊的通行证,是漂泊的护身符。而漂泊,则是年轻的梦的张扬,是年轻的心的开放,是年轻的处女作的书写。因此,哪怕那漂泊是如同舒伯特的《冬之旅》一样,茫茫一片,天地悠悠,前无来路,后无归途,铺就着未曾料到的艰辛与磨难,也是值得去尝试一下的。
我想起泰戈尔在《新月集》里写过的诗句:“只要他肯把他的船借给我,我就给它安装一百只桨,扬起五个或六个或七个布帆来。我决不把它驾驶到愚蠢的市场上去……我将带我的朋友阿细和我做伴。我们要快快乐乐地航行于仙人世界里的七个大海和十三条河道。我将在绝早的晨光里张帆航行。中午,你正在池塘洗澡的时候,我们将在一个陌生的国王的国土上了。”那么,就把自己放逐一次吧,就借来别人的船张帆出发吧,就别到愚蠢的市场去,而先去漂泊远航吧。只有年轻时去远方漂泊,才会拥有这样充满泰戈尔童话般的经历和收获,那不仅是他书写在心灵中的诗句,也是你镌刻在生命里的年轮。
喝得很慢的土豆汤 那天下午两点多,我和妻子路过北大,因为还没有吃午饭,忽然想起儿子曾经特意带我们去过的一家朝鲜小馆,就在附近。离北大的西门不远,一拐弯儿就到,便进了这家朝鲜小馆。
大概由于早过了饭点儿,小馆里没有一个客人,空荡荡的,只有风扇寂寞地、呼呼地吹着。一个服务员,是个胖乎乎的小姑娘走了过来,把我们领到靠窗的风扇前的座位,说这里凉快,然后递过菜谱问我们吃点儿什么。我想起上次儿子带我们来,点了一个土豆汤,非常好吃,很浓的汤,却很润滑细腻,微辣中有一种特殊的清香味儿,湿润的艾草似的撩人胃口。不过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月的时间,我忘记是用鸡块炖的,还是用牛肉炖的了,便对妻子嘀咕:“你还记得吗?”妻子也忘记了。儿子在北大读书的时候,常常和同学到这家小馆里吃饭。由于是二十四小时营业,价格和朝鲜风味又都特别对他们的口味,非常受他们的欢迎,他们对这里的菜当然比我们要熟悉。大学毕业,儿子去美国读研,放假回来,和同学聚会,总还要跑到这里,点他们爱吃的菜。可惜,儿子假期已满,又回美国接着读书去了,天远地远,没法子问他了。
没有想到,小姑娘这时对我们说道:“上次你们是不是和你们的儿子一起来的,就坐在里面那个位子?”她说着一口比赵本山还浓郁的东北话,用胖乎乎的小手指了指里面靠墙的位子。
我和妻子都惊住了。她居然记得这样清楚,那时,我们和儿子确实就坐在那里。
我更没有想到的是,她接着用一种很肯定的口气对我们说:“那次你们要的是鸡块炖土豆汤。”
这样的肯定,让我心里相信了她,不过,开玩笑地对她说:“你就这么肯定?”
她笑了:“没错,你们要的就是鸡块炖土豆汤。”
我也笑了:“那就要鸡块炖土豆汤。”
她望望我和妻子,像考试成绩不错得到了赞扬似的,高声向后厨报着菜名:“鸡块炖土豆汤!”然后高兴地风摆柳枝般走去。
刚才和小姑娘的对话,让我和妻子在那一瞬间都想起了儿子。思念,一下子变得那么近,近得可触可摸,就在只隔几排座位的那个位子上,走过去,一伸手,就能够抓到。两个多月前,儿子要离开我们回美国读书的时候,特意带我们到这家小馆,让我们尝尝他和他的同学的青春滋味。那一次,他特别向我们**了这个鸡块炖土豆汤,他说他和他们同学都特别爱喝,每次来都点这个土豆汤,让我们一定要尝尝。因为儿子临行前的时间安排得很满,我和妻子知道,那一次,也是他和我们的告别宴。所以那一次的土豆汤,我们喝得格外慢,边聊边喝,临行密密缝一般,彼此嘱咐着,诉说着没完没了的话,一直从中午喝到了黄昏,一锅汤让服务员续了几次,又热了几次。许多的味道,浓浓的,都搅拌在那土豆汤里了。
不过,事情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月,我都忘记了到底喝的什么土豆汤了,这个胖乎乎的小姑娘居然还能够如此清楚地记得我们喝的是鸡块炖土豆汤,而且记得我们坐的具体位置,真让我有些奇怪。小馆二十四小时营业,一直热闹非常,来来往往那么多的客人,点的那么多不同品种的菜和汤,她怎么就能够一下子记住了我们,而且准确无误地判断出那就是我们的儿子,同时记住了我们要的是什么样的土豆汤?这确实让我好奇,百思不解。
汤上来了,鸡块炖土豆汤,浓浓的,热气缭绕,清香味扑鼻,抿了一小口,两个多月前的味道和情景立刻又回到了眼前,熟悉而亲切,仿佛儿子就坐在面前。
“是吧,是这个土豆汤吧?”小姑娘望着我,笑着问我。
“是,就是这个汤。”
然后,我问小姑娘:“你怎么记得我们当初要的是这个汤?”
她笑笑望望我和妻子,没有说话,转身走去。
那**下午的土豆汤,我们喝得很慢。
结完账,临走的时候,小姑娘早早地等候在门口,为我们撩起珠子串起的门帘,向我们道了声“再见”。我心里的谜团没有解开,刚才一边喝着汤一边还在琢磨,小姑娘怎么就能够那么清楚地记得我们和儿子那次到这里来吃饭坐的位置和要的土豆汤?总觉得一定是有原因的。那么,是什么原因呢?是因为那一次我们的土豆汤喝得太慢,麻烦让她来回热了好几次,让她记住了?还是因为来这家小馆的大多是附近年轻的大学生,一下子出现我们这样大年纪的客人,显得格外扎眼?我不大甘心,出门前再一次问她:“小姑娘,你是怎么就能记住我们要的是鸡块炖土豆汤的呢?”
她还是那样抿着嘴微微地笑着,没有回答。
我只好夸奖她:“你真是好记性!”
一路上,我和妻子都一直嘀咕着这个小姑娘和对于我们有些奇怪的土豆汤。星期天,和儿子通电话时,我对他讲起了这件事,他也非常好奇,一个劲儿直问我:“这太有意思了,你没问问她到底是怎么回事吗?”我告诉他:“我问了,小姑娘光是笑,不回答我为什么呀。”
被人记住,总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不过,对于我们一家三口,这确实是一个谜。也许,人生本来就有许多解不开的谜,让生活充满着迷离的想象,让人和人之间有着神奇的交流,让庸常的日子有了温馨的念想和悬念。
又过去了好几个月,树叶都渐渐地黄了,天都渐渐地冷了。那天下午,还是两点多钟,我去中关村办事,那家小馆,那个小姑娘,和那锅鸡块炖土豆汤,立刻又从沉睡中苏醒过来似的,闯进我的心头。离着不远,干吗不去那里再喝一喝鸡块炖土豆汤?便一拐弯儿,又进了那家小馆。
因为不是饭点儿,小馆里依然很清静,不过,里面已经有了客人,一男一女正面对面坐着吃饭,蒸腾的热气弥漫在他们的头顶。见我进门,一个小伙子迎上前来,让我坐下,递给我菜谱���我正奇怪,服务员怎么换成男的,那个小姑娘哪里去了?扭头看见了那一对面对面坐在那里吃饭的人中的那个女的,就是那个胖乎乎的小姑娘,对面坐着的是一个年龄大约四五十岁的男人,看那模样长得和小姑娘很像,不用说,一定是她的父亲。她也看见了我,向我笑笑,算是打了招呼。
我要的还是鸡块炖土豆汤。因为炖汤要有一些时间,我走过去和小姑娘聊天,看见他们父女俩要的也是鸡块炖土豆汤。我笑了,她也笑了,那笑中含有的意思,只有我们两人明白,她的父亲看着有些蹊跷。
我问:“这位是你父亲?”
她点点头,有些兴奋地说:“刚刚从我老家来。我都和我爸爸好几年没有见了。”
“想你爸爸了!”
她笑了,她的父亲也很憨厚地笑着,望望我,又望望女儿。
难得的父女相见,我能想象得出,一定是女儿跑到北京打工好几年了,终于有了父女见面的机会,是难得的。我不想打搅他们,走回自己的座位,要了一瓶啤酒,静静地等我的土豆汤。我的心里充满着感动,我忽然明白了,这个小姑娘当初为什么一下子就记住了我们和儿子,记住了我们要的土豆汤。人同此情,情同此理,没有比亲人之间分别的思念和相逢的欢欣,更能够让人感动和难忘的了。亲情,在那一刻流淌着,洇湿了所有的时间和空间的距离。
土豆汤上来了,抬头一看,我没有想到,是小姑娘为我端上来的。我还没有责怪她怎么不陪父亲,她已经看出了我的意思,先对我说:“我们店里的人手少,老板让我和我爸爸一起吃饭,已经是很不错了。” 和上次她像个扎嘴的葫芦大不一样,小姑娘的话明显地多了起来。说罢,她转身走去,走到他父亲的旁边,从袅娜的背影,也能看出她的快乐。
那一个下午,我的土豆汤喝得很慢。我看见,小姑娘和她的爸爸那一锅土豆汤喝得也很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