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的目的是要发现新的自然类和探索新的自然律,这二者是科学研究的重要任务,这两个概念的哲学反思是十分重要的。自然类概念自从密尔提出后,引出了关于它的实在性和非实在性之争。非实在论者不承认自然界的分类具有本体论上的不同,而是人们的思想活动,做出的主观上的区别。但实在论者给出了更为合理的理由,文章在当代研究现状中的各类观点,并分析比较了强实在论,弱实在论和混合实在论等三种观点后,归结出自然类是具有实在性的,直觉上的分类确实反映了客观世界在节点上的不同,这种温和本质主义观点的合理性。在此基础上回溯了各类历史主义的观点,并站在当代研究的视角中,分析了这些历史本质主义的优缺点。值得一提的是,奎因于1969年用自然类的概念破解了**的亨普尔归纳悖论和古德曼的“新归纳之谜”后,关于自然类和自然律的哲学研究有了迅猛的发展,克里普克和普特南在20世纪语言哲学的发展的影响下,从语义学角度对类的本质主义观点进行了解析。 1994年,埃利斯、莫纳、阿姆斯特朗等一批学者形成了一个新的学派,提出新本质主义的世界观后,哲学界出现了很多新的征象。此后有大批研究科学本体论的论著的出现,论证自然界是由客观存在的自然律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