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中国案例制度历史渊源久远,秦有“廷行事”,汉有“决事比”,宋有“断例”,明代实行“律例并行”,清也有“成例”。新时期,检察案例制度从建立、发展到完善,已成为中国检察制度*具特色的标志性特征之一。检察案例凝集了中国检察实践*佳智慧,融办案指导、**法治、宣导正义、社会治理等众多功能于一身,是中国检察***的法治产品。检察案例也是新时期推动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现代化,**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助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式。
检察案例是人民检察制度中国特色*佳体现之一。统观各国司法机关,检察机关一般不发布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我国检察案例也不同于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或国外法院判例。法院案例功能集中于指导审判,统一司法尺度,而检察案例功能较法院案例更加广泛,集指导检察办案、法律监督、宣导正义、社会治理等多种功能于一体。我国*高人民检察院依职权发布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中国特色。检察案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案例凝聚了*佳检察智慧和*优检察经验,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量*高的产品,能够为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样本”。通过检察案例示范**,以例为范,以例为鉴,激励检察办案高标准高要求高质效,切实保障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检察案例是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方式。检察办案是检察工作核心职能,检察工作的现代化必然离不开检察办案的现代化。检察案例是检察监督理念、体系机制、履职方式、检察管理、监督能力等检察现代化重要落脚点,也是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根本目标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载体。检察案例是检察办案现代化的重要结晶,反哺助推检察办案现代化不断高质量发展,促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检察案例是助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要厚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检察理念,积极能动司法,通过检察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深挖深研**治理、社会治理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实现以案促治,以案助治,不断提升诉源治理质效,服务助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高人民检察院历来重视运用检察案例指导工作。1956年,*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汇编了侦查工作案例,作为业务资料下发全国检察机关。1980年,*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厅、法纪检察厅编辑出版案例丛书,用于深化理解掌握1979年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指导检察办案。1989年5月创办的《*高人民检察院公报》定期发布各类典型重大案例,为各级检察机关检察办案提供参考借鉴。2003年6月,*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加强案件管理的规定》,**从工作机制层面提出对有指导意义的案例进行编纂印发。2010年3��,*高人民检察院**在工作报告中提出“建立健全案例指导制度和案件管理、执法监督、执法考评机制”,并于7月出台了《*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正式建立案例指导制度。2010年12月3日,*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批3件指导性案例,标志着检察案例指导制度正式运行。目前,*高人民检察院已发布50批204件指导性案例和大量各类典型案例,不断推动检察案例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历来重视检察案例工作,把案例工作作为推动全省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有力抓手,服务“国之大者”的重要方式。《检察参考性案例研究》是全省检察机关办理各类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的**实践经验、司法智慧结晶,以期为全省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参考借鉴,助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检察现代化目标贡献力量。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陈 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