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一
喜迎亚运之际,我收到赵青航博士的书稿《民事诉讼代理:方法与应用》。他请我为书作序,作为导师看到学生的成长甚为欣喜,故欣然应允。
青航在读本科二年级时参加了浙江大学第十二届“挑战杯”学术竞赛,当时我担任哲学社会科学组的评委。我在那场竞赛上认识了青航,他的表现让我眼睛一亮,看到的是一股子做学问的灵气。当得知他在本科生阶段便已经出版了个人专著,让我意外,虽然该专著还略显稚气,但这种对学术的热爱和对学术的冲劲,在本科生中是十分罕见的。他后来赴香港攻读硕士学位,回内地后又从事实务工作,虽然他没有直接从事学术研究,但这期间,我一直关注他,并相信日后他不会辜负自己的研究热情和学术特长。几年后,他报考了浙江大学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时得到了导师组的一致好评,回答问题的视野和自信以及展现的综合实力让人印象深刻。
十二年来,我见证着青航在法学研究和律师实践两个方面所做的点点滴滴的努力,在他的成长轨迹上,可以充分看出��术对于实践的指导作用以及实践对于学术的**作用。如今,他赴高校任教不久,就在前期积累的基础上拿出了理论联系实践的新作,承载着他的学术探索和实践追求,也是他扎实研究和辛勤付出的成果。
对于该专著的创作过程,我有所了解。青航在启动该书写作的伊始,就与我深入探讨过相关内容。通过他表达的写作思路,我认为该书的主要创新和亮点在于对民事诉讼代理的研究,不限于技巧与实操,而是上升到了“方法”层面,同时又不乏对“应用”元素的提炼。基于此,我建议他可将书名定为《民事诉讼代理:方法与应用》。
近日在翻阅书稿时,我惊喜地看到青航将他在博士期间研究的协同主义理论有效地贯穿于书中,可谓该书的一大特色。党的十八大以来,庭审实质化和庭审优质化的改革日益推进,这对律师在民事诉讼代理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青航在协同主义理论的视域下提出了商谈型庭审模式。协同主义注重程序参与者之间的沟通、互助、协商,尤其强调诉讼主体的信息交往,而这种信息交往主要通过商谈来实现。在该书的设想下,商谈型庭审模式的建构需要层层相扣、逻辑严谨的制度设计,审判人员和律师要在不同的庭审阶段,不断地围绕商谈主题展开充分的对话,以期对个案中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作出商谈式澄清。继而,该书以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序的制度规则为基础,设计了商谈型庭审的八个商谈环节。这八个环节以演绎推理为逻辑,从大前提、争点整理,到小前提、论证,再到*后得出结论,事实观点与法律观点在上述商谈过程中得以逐渐清晰,这有助于法院更**地厘清事实和适用法律,律师更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该书的另一个特色是立意鲜明,提出的是一个分析范式、一种思维方式,可以被运用到民事诉讼代理中。该书行文之间展现了青航在民事诉讼代理领域独特且专业的见解,以及体现了一位法学院教师对法科生逐步成长的殷切期望。的确,法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只有在老师的指导下与社会实践进行一次次的碰撞与融合,在实践的指引下融通地学习,才能真正盘活所吸收的理论知识,并充实实践储备,进而提升法学综合素养,未来将自己的所学带出学校,在广袤的实践沃土上尽情发挥法律人的智慧与才干,为中国法治的高质量发展作出独到的贡献。从这一意义来看,该书不仅是一本学术专著,也是法科生学习民事诉讼代理的一本指南。社会科学的根本任务是通过提供解决社会问题的知识来改善人类的福利,对于法学研究同样应具有这样的“现实关怀”。
当然,该书的不足之处也是客观存在的,学理上特别是方法论上还可以进一步深挖。未来补足这些缺憾,有待于青航在学术研究方面的进一步精进以及法律实践方面的进一步积累。
为师者*朴实的心愿就是学生能够在适合他们自己的职业发展路径上努力成才。我衷心希望赵青航博士能够在教研岗位上做出更扎实的成绩,勤于育人,乐于教学,也期待他继续坚定地走在用理论关怀现实问题的学术之路上,“只争朝夕,不负韶华”。
是为序。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求是特聘教授
胡 铭
2023年9月2日于之江 序 二
赵青航博士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我为他出版的每一本专著都撰写了序言,这次当然亦不能例外。
看到这本厚重的书稿,我有些意外。我很了解青航,他追求**,对自己的要求达到了近乎苛刻的程度。他的律师工作繁重,社会事务繁多,去年又开始从事教育工作,要同时兼顾好两份均不简单的工作,必然不易。但他依然能挤出时间沉下心来写作一本将民事诉讼代理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的作品,可谓难得。
但稍想后,也就不意外了,因为青航就是这个个性,特别专注。十年前他来求职时,递给我一本他在本科期间出版的专著《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律制度研究》,当时我就判断出他能坐得住冷板凳,喜欢潜心研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果然,在十年不到的时间里,他不仅在律师事业上成为同龄人中的佼佼者,先后获评过杭州市、浙江省青年律师的*高荣誉,而且坚持学术研究,围绕律师的话题产出了一系列优质的学术成果。
再细想后,就觉得本书的诞生实则是水到渠成之事。青航虽然忙,但他这些年忙的大多是和民事诉讼代理相关的事,而且是全身心的投入,比如他在律所办理的一半以上业务都与民事诉讼代理相关,他的学术旨趣(甚至博士论文)也和律师代理民事诉讼有关,即使在大学里讲授的也是民事诉讼法、证据法、律师制度、模拟法庭等与律师高度关联的课程。可以说,青航真正实现了民事诉讼代理领域内研究、实务、教学的“三位一体”,而且三者有机促进,一齐精进。
我想,这就是专注的力量。徐扬生院士曾写道:“人的时间与精力是有限的,如果我们要做得比别人好,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专注。人生中*重要的不是有多少才华,做了多少事,而是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专注,不至于让精力在无谓的琐事中消耗殆尽。”对此,我深以为然。专注之人往往能够取得不俗的成绩,长期坚持专注,定会取得不凡的成就。
从表面看,我们会感觉这些年青航做了不少事,实际上他是**地做了很少种类的事,其中民事诉讼代理就是很重要、很突出的一“种”事。他的日常事务虽然多,但都是从研究、实务、教学等不同方面去紧紧围绕着一“种”事做,所以他注定会实现可叠加式的进步。我对这种做事的方法深表赞同,我也认为,如此做事,必会成事。
举个例子。*近两周,我和青航接待了两批当事人,他们都想委托我们代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案。我注意到,青航在每次接待前首先仔细地研究了所有的案卷材料,然后提取出案件的主线(其中**个案件以时间顺序为主线,第二个案件以法律关系为主线),接着提炼琐碎、繁杂的案件事实,并附上一审、二审法院相应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观点,*后将上述内容以精致的作图方法汇聚到一张可视化图里。接待时,我们几乎只需要围绕着可视化图就可以为当事人分析案情,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整个接待过程非常**,而且**明确、观点清晰。我想,这得益于青航对诉讼本质有着非常深刻、通透的认识,即诉讼的本质是信息的处理与传递。将先进的理念与娴熟的实践高度融合后,再辅之以成熟的作图技术,他便能够轻松地将案件中的各种信息以*清晰的方式高质、**地呈现给有委托意向的当事人。所以他往往能给**次见面的当事人留下干练、专业、敬业的好印象。
上述例子仅是书中介绍的五种可视化类型中的其中一种,即案件事实可视化,其他还包括法律规定可视化、类案检索可视化、证据材料可视化、代理观点可视化。这五种可视化类型都是青航在长期实践中悉心提炼出来的。我想,若不专注于总结,他自然无法归纳出以上五种可视化类型,也就无法产出相应的研究成果和授课素材。可见,专注于极少种类之事的习惯有多么重要,由此带来的成果有多么丰硕。反观社会上的一些律师,从工作内容上看,他们终其一生所做的工作无非是解决一件件争议、办理一个个项目、服务一个个顾问单位。因为他们没有专注于总结过往的代理和服务方法,所以自然不会形成被实践证明确系行之有效的执业方法论。
如今,青航能系统性地总结出风险告知、诉讼策略、证据收集与运用、法律检索、诉讼可视化、庭审等民事诉讼代理中*具基础性地位的内容,我感到很欣慰。我认为这是一本能惠及法学理论界与法律实务界的佳作。在本书即将出版之际,我衷心祝愿青航能够一直坚持往返于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科研方法论,继续以严谨、求实、创新的精神专注于他所热爱的工作与事业!
中共浙江省委建设法治浙江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一级律师
胡祥甫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