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以来,人们将讼师、幕僚称作“刀笔吏”,意思是指以笔为刀的小官员。“刀笔吏”这个称谓尽管在一定程度上有贬义色彩,但足以说明文书的重要。据记载,光绪十一年(1885年),晚清名臣刘秉璋担任浙江巡抚期间,遇到一起命案。一个平素老实巴交的渔民为了替自己的生母报仇砍死了其父亲的小妾,乡邻联名向巡抚衙门求情,刘秉璋有心救他,但无奈杀人事实俱在,不好转圜。其幕中师爷将呈报给刑部的文书中“情有可原,罪无可赦”改为“罪无可赦,情有可原”。一字不变,顺序略调,意思陡转。后来,刑部复核文书下来,该渔民死里逃生。该案是体现法律文书重要性的一个生动写照。可以说,每一份法律文书都关系到当事人的生命、财产或自由,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需要我们认真对待。
对律师而言,法律文书也是*有说服力的一张名片,每一份法律文书不仅是律师立场观点、业务水准和法律功底的集中体现,也是律师的责任心、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的重要载体,直接影响着律师的长远发展。笔者从事律师职业23年来,办理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上千件,深深感受到,每一次接待当事人时的耐心倾听,每一次阅读卷宗的所思所得,每一次案例研讨的分析争论,每一次与司法工作人员的沟通交流,直到每一次法庭上的针锋相对和据理力争,律师所有辛勤付出的劳动成果,*终都会体现在每一份法律文书中。所以,笔者对自己撰写的每一份法律文书,都精心打磨,精益求精,力求做到**无缺。笔者至今还记得10多年前一位法官对笔者提交的民事起诉状的评价,她说“你写的起诉状可以直接作为我们写判决书的模板”。她的这个评价不但是法官对律师工作的肯定,也是笔者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法律文书写作水平的动力。
“洛阳三月花如锦,多少工夫织得成。”法律文书要想做到规范化、精细化,既需要用心去写,也是有路径可循的。为方便青年律师学习和参考,笔者在2022年将自己执业过程中书写的法律文书加以筛选和归纳,整理了一本《律师常用法律文书范本》。这次根据大家的建议,将这些法律文书范本重新加以整理,并根据自己的写作心得增加了法律文书的精细化写作要领,*终形成了这本《律师常用法律文书范本及精细化写作精要》。
本书分民事诉讼类文书范本及精细化写作要领、刑事诉讼类文书范本及精细化写作要领、行政诉讼类文书范本及精细化写作要领、执行类文书范本及精细化写作要领、非诉类文书范本及精细化写作要领、仲裁类文书范本及精细化写作要领六个部分,共计60个律师常用法律文书的范本及精细化写作要领。为方便读者学习,每个法律文书范本并不是简单列明要点,而是笔者承办案件时所写的完整法律文书。为便于读者触类旁通,在每个法律文书范本之后,都有该类法律文书的精细化写作要领,写明该类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写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在每个法律文书精细化写作要领之后,还附有与该类法律文书有关的法律、司法解释常用条文方便读者对照查阅。
在本书编写过程中,笔者的同事李慧云、董颖颖给予了很大的帮助。在原版《律师常用法律文书范本》整理过程中,张莉莉律师、高若涵律师、江雅慧律师、王洪英律师、邢怡明律师从事了编辑、校对等工作。在本书*后校对过程中,李毅律师、崔晴也参与了校对工作。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笔者希望本书对年轻的执业律师和实习人员有所帮助。因水平和执业领域所限,本书仅整理了60个律师常用的法律文书范本及精细化写作要领,纰漏或错误在所难免,诚挚欢迎广大读者批评指正,以便在再版时加以改进。
魏俊卿
2024年1月于洛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