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言
“在难创收的时代,更好地创收。”
这是疫情3年我经常说的一句话。实际上疫情有的时候只是一个借口,即便是没有疫情,中国律师行业走了40余年,也确实到了一个转折期,而这个转折期的表现之一就是“创收变得不那么容易了”。
这点应该是当下不少律师的共同感受,至于原因,有很多,比如律师人数的快速增加、替代性法律服务的冲击、公共法律服务的发展、网络技术消除了法律的知识壁垒以及经济增长趋于平缓带来的发展红利的消退。实际上,这些都是原因,但我们又很难说清楚到底具体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创收不容易,当然也可以推到疫情身上,这是*简单的处理方式。
我们一直说对于不可控的因素我们尽量不去费心思,顺应就行。上面这些原因每一个都是宏观趋势,不论我们喜欢不喜欢,都已经实实在在地发生了,而且还会继续影响律师行业。分析难创收的原因也仅仅是让我们知道会有一些可能的因素改变律师行业。但原因不是**,“想,都是问题;做,才是答案”,**在于律师群体应对宏观趋势的态度和行动。
不过,说句实话,当下律师行业的状态并不是很理想,基本上处于“虽然创收有点艰难,但还过得去”的状态。
简单地说,律师行业还是处于一个发展期,虽然我们一直说行业出现了一些竞争,而且疫情、经济下行也影响了律师行业的发展,但从同向对比来看,相较于其他行业,律师行业还过得去。
比如说2022年上半年,部分律所还能保持20%的年度增长率,律师个人这边也没觉得到了真正需要改变的时候。虽然律师们也在抱怨案源不好开发、行业“二八现象”、客户要求提高,但总的来说,传统的作业模式“还过得去”。
由此带来的一个结果就是,律师对于行业的变革不是那么敏感。
虽然我们一直在苦口婆心地说,“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变化,律师需要改变传统的生存方式”,但说的多能落地的很少,原因很简单,就是“还过得去,不用太着急”。
就是在这种心态下,我们看到近年来真正能落地变革的无非就是三类律师:
**类是有远见,想折腾的律师,尤其是律所主任。
实际上当前不少律所主任已经过了对财富的追求阶段,他们更多的追求是“做点事”,希望能保持律所的基业长青,也希望能在未来的行业竞争中有一定的优势。
在这种导向之下,想折腾的律师(律所主任)必然会有变革创新的动力。在这个动力的支持下,市场化案源开发、律所数字化转型、管理体制变革、法律品牌打造都会被提上日程,再加上这批律师本身有一定的话语权和资源,也给落地变革提供了条件。
第二类是一些新的律所或者新的团队。
由于在原有的律所体制之下很难有突破,不如转而联合志同道合的人员,一起开新所或者建立新的团队。在没有历史包袱的情况下引入新的运作模式。因此,我们看到当前不少新的律所刚刚开办就引入一体化的管理模式,一些团队也在起步之初就开始搞新的打法。
第三类比较特殊,就是一些传统的律所或者律师团队。
由于遇到了“瓶颈”,可能连续几年律所或团队在创收、服务、人员等方面没有太大的起色。这个时候律师“思变”的想法可能会产生,进而也会做出一些创新尝试,无非就是觉得原有的打法已经遇到天花板了,也许改变一些能突破,不妨试一试。
从我们和律师的接触来看,目前的情况无非就是上面三类,但这三类在当下行业中还只是少数,并不是主流。
一个行业的变革确实是由少数人推动起来的,但真正想演变为行业的发展趋势,必然需要多数人参与进来,才能成为行业发展的主流。
在这点上,我们的感觉是“整个律师行业还不是那么卷,其实还可以再卷一点”。
当然,说这个话可能会被骂,但说与不说,行业发展的规律就是如此。
任何一个行业的发展都必然会经历发展期—竞争期—瓶颈期—衰退期,其他行业比如家电、手机、服装等是如此,律师行业也必然遵循这个规律,这也是我们常说的“趋势”。
在这个趋势下,我们也一直在考虑“我们下一步能做什么”,案源开发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切入口。
这实际上也是这本书的主旨内容所在。我们说的是案源问题,但又不会囿于案源,而是以案源开发为切入点,进一步延伸到业务层面、客户层面、品牌层面、行业层面,从而借助案源“撬动”律师行业的变化,让大家在不容易创收的年代能够更好地创收。
不过,还是那句话,我们做的是实战笔记,更多的是基于我们的实战打法总结出来的经验,没有经历就没有发言权。我们希望这些经验有更强的普适性,但我们同时也知道这些经验不可能适用于每一个人,只要能给律师行业带来一点新的东西或者一点启发,其实就已经足够了,毕竟我们能做的很有限,能做出一点对律师行业有用的东西已经足以让自己觉得满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