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章 总则 一、修改畜牧法的必要性 二、畜牧法修改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三、立法目的 四、畜牧法适用和调整范围 五、畜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方针 六、发展畜牧兽医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事业 七、畜牧业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八、指导改善畜禽繁育、饲养、运输、屠宰条件和环境 九、畜牧业法律法规宣传和表彰、奖励 十、畜牧业行业协会 十一、动物防疫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 第二章 畜禽遗传资源保护 一、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制度 二、**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 三、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和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四、畜禽遗传资源分级管理制度 五、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 第三章 种畜禽品种选育与生产经营 一、建立健全畜禽良种繁育体系 二、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遗传资源鉴定 三、转基因畜禽品种的管理 四、优良种畜登记和推广 五、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制度 六、种畜禽销售的监管 七、进出口种畜禽 八、蜂种、蚕种的管理办法 第四章 畜禽养殖 一、引导和支持畜牧业结构调整 二、畜禽养殖用地保障 三、畜禽养殖技术推广 四、兴办畜禽养殖场的条件和备案 五、畜禽养殖场的选址和建设 六、畜禽养殖档案 七、提供适当的繁殖条件和生存、生长环境 八、畜禽养殖禁止行为 九、畜禽疫病**和质量** 十、畜禽标识 十一、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十二、支持、引导畜禽养殖户发展 十三、鼓励发展特种畜禽 十四、支持养蜂业发展 第五章 草原畜牧业 一、草原畜牧业发展方针 二、转变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 三、提高饲草料供应保障能力 四、支持发展现代家庭牧场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 五、加强草原畜牧业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六、草原畜牧业防灾减灾 七、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八、推动草原畜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 九、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活动的法律适用 第六章 畜禽交易与运输 一、畜禽交易市场体系建设 二、支持畜禽批发市场建设 三、畜禽交易要求 四、畜禽运输要求 第七章 畜禽屠宰 一、畜禽屠宰管理制度 二、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 三、推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 四、畜禽屠宰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五、畜禽屠宰质量**管理 六、畜禽屠宰质量**风险监测 第八章 保障与监督 一、加大扶持畜牧业发展的财政投入力度 二、畜禽养殖投入品监管 三、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 四、畜禽质量**监督抽查 五、组织制定畜禽生产规范 六、畜禽生产和畜禽产品市场监测预警 七、畜禽产品稳产保供 第九章 法律责任 一、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擅自处理受保护的畜禽遗传资源的法律责任 三、违法引进、合作利用畜禽遗传资源的法律责任 四、违法向境外输出畜禽遗传资源的法律责任 五、销售、推广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畜禽品种、配套系的法律责任 六、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许可证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或者伪造、变造、转让、租借许可证的法律责任 七、违法发布种畜禽广告的法律责任 八、使用的种畜禽不符合种用标准的法律责任 九、违法销售假劣种畜禽的法律责任 十、兴办畜禽养殖场未备案或者未建立、保存养殖档案的法律责任 十一、违反畜禽养殖禁止性规定的法律责任 十二、销售种畜禽“三证”不齐全以及违反畜禽标识管理的法律责任 十三、违法从事畜禽屠宰活动的法律责任 十四、不具备畜禽屠宰企业条件的法律责任 十五、违反畜禽屠宰质量**管理制度的法律责任 十六、违反本法规定的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一、省离遗传资源、种备禽的含义 二、本法生效日期 附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3.畜牧法修改对照表 4.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修订草案)参阅资料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