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垄断性产业管制机构的现状
(一)电力产业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相当一段时期里,中国电力产业基本上实行高度政企合一、垄断经营的体制。**政府的电力工业部门,作为国务院的行政机构,既是电力产业政策的制定者,也是行业管理机构,行使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同时,又是电力产业的垄断经营者。为改变中国电力产业长期供不应求的状况,国务院在1985年颁布了《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行规定》,并提出了"政企分开,省为实体,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办电"的改革方针,十多年来显示的政策效应是,在发电领域打破了**垄断经营的局面,��成了多元化投资主体,大大缓解了全国性严重缺电的问题。但这一阶段主要是对电力管制政策的调整,而电力产业管理体制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为从根本上解决电力产业政企合一的体制问题,1997年3月,成立了**电力公司,专门从事电力生产经营活动。在电力部与**电力公司“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合并运行一年后,1998年撤销了电力部,组建了**经贸委电力司,原电力部拥有的行政管理职能移交给**经贸委。根据国务院1998年颁布的各部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务院许多政府机构都对电力产业有监督管理权。
进入21世纪以来,根据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我们党和**日益重视政府监管职能,如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明确市场监管是政府的四大基本职能之一;党的十七大针对我国垄断行业的现状和特点,提出要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而要实现政府的有效监管,客观上要求设立与完善政府监管机构。因此,对政府监管机构的专题研究是很有意义的。王俊豪同志长期从事垄断行业改革的研究,出版和发表了不少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著,现在,他主持完成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终成果《中国垄断性产业管制机构的设立与运行机制》一书,将由全国**出版社商务印书馆出版,我乐于为该书作序。① 该书讨论的垄断性产业主要是电信、电力、铁路运输、民航、邮政、自来水和管道燃气等具有网络性的自然垄断产业。如何有效管理这些垄断陛产业,这一直是国内外政府管理中的一个难点问题。由这些产业的自然垄断性、显著规模经济性、外部性和关系国计民生等特征共同决定,垄断性产业是*为典型的市场失灵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