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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社会学导论(2007年第4版)(Grundlagan der Rechtssoziolog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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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社会学导论(2007年第4版)(Grundlagan der Rechtssoziologie)

  • 作者:(德国)托马斯·莱塞尔 高旭军
  •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 ISBN:9787208080768
  • 出版日期:2008年01月01日
  • 页数:332
  • 定价:¥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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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法社会学导论》是德国法学院的经典教材,是法学专业学生的必读著作。初版于1987年,此后不断修订,每一次修订,都反映了该领域*新研究成果。《法社会学导论》根据2007年德文新近修订的第4版译成。
    法社会学是社会学与法学交叉的学科。《法社会学导论》采用了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并结合法哲学、哲学及法学理论来研究该学科;在研究方法上,兼容社会学与法学的思维方式。这是《法社会学导论》的独特视角,也因此使《法社会学导论》独树一帜,成为德国法社会学领域中*具影响力的著作。
    《法社会学导论》共分三个部分:**部分研究了法社会学的性质,明确指出法社会学的双重作用,介绍了该学科的发展状况;第二部分介绍了法社会学的各火流派,丰要包括当今*具影响的8位理论家的主要思想,并对它们进行客观评价;第三部分阐述了法社会学研究的内容。全书观点新颖,内容丰富,不仅开阔了我们的研究视野,也对研究屯法、法律实施以及法学研究具有很好的启迪作用。
    文章节选
    **章法社会学--社会学的分支
    一、社会学--有关人类社会的学说
    1.社会学的渊源和特征
    从法社会学的字面意义看,法社会学是研究法律本质的一门学科,是社会学的一个组成部分。但这仅仅是一个比较肤浅的定义,对人们理解这一学科并无多大帮助。为了更加清楚地确定法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人们不仅应该弄清楚社会学和法律这两个相关概念的含义,而且应该探究它们相互之问的关系。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任务,因为无论在法学还是在社会学中都并不存在一条简单的、得到一致公认的、可以用来区分两者的界线。因为这一原因,尽管人们试图对法社会学这一概念进行抽象的定义,但是并没有取得理想的成果。为此,人们只能研究大量的法社会学文献,从而客观地了解其研究对象、理论、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其中的首要任务是:人们应该找到研究法社会学的路径。*好的办法是科学地、历史地研究社会学和法社会学的内在联系,因为社会学和法社会学也是从这一联系中发展而来的。
    众所周知,社会学是有关社会(societas)的学说。换句话说,只要它还涉及社会环境中的其他人类,它就是研究人类社会(menschlichenGesellschaft)和人类行为(menschlichenVerhalten)的学说。其研究范围包括:社会生活的基本秩序、社会的活动规律和发展规律、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关系。此外,它还包括人类社会生活和人类普通文化之间、及其和人类生活特别领域之间的关系以及和社会一文化人之间的关系。据此,人们可以将社会学和自然科学区别开来。后者的研究对象是无生命和有生命的自然现象(Natur);另外,这还是社会学和人类科学例如医学、心理学的分界线,后者的研究对象是每一个体的人。
    一、引子
    2004年翻译完托马斯·莱塞尔教授《德国资合公司法》(2005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一书后,就几次对友人表示:以后再也不翻译著作,因为翻译实在太难了,其中的艰辛是没有从事过翻译工作的人**体会不到的。这里不仅有德��法律用语特别艰涩、难以理解的因素,也有没有相应的中文概念等因素。所以有时为了翻译一个词或者一句句子,需要反复斟酌几个小时甚至几天。何况目前国内的学术评价机制也并不鼓励学人进行学术翻译。因为翻译不属于学术成果。
    但是,当2007年初谈起翻译托马斯·莱塞尔教授(ProfDrjurThoma5Raiser)的《法社会学导论》(GrundlagederRechtssoziologie)时,我到底还是没能守住自己的承诺,我也无法坚守自己的承诺。这主要是因为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首先,《法社会学导论》是德国法学界中有关法社会学的一部经典之作。该书不仅分析了法社会学目前在法学界的状况,介绍了当今*具影响力的法社会学家的主要思想,对它们进行了客观评价,其中还包括了对我国学者所熟悉的马克思、恩格斯法学思想的评价。更为重要的是,作者在其分析和论述过程中探讨了许多重要的法学基础理论问题,如什么是法?法的本质是什么?法律为什么有效?等等。众多先驱如马克思、恩格斯、韦伯、卢曼等对这些问题都作了精辟的论述。而托马斯·莱塞尔教授对这些先驱的法学思想的评价更是独到、精彩。所以本书不仅是一本介绍法社会学历史发展进程和学术流派的著作,而且是一本研究立法、法律认同、法律实施、法学研究等问题的专著。因此,翻译本书意义重大。
    目录
    前言
    序言
    中文版序
    第四版序
    第二版序
    **部分 法社会学的性质
    **章 法社会学——社会学的分支/3
    一、社会学——有关人类社会的学说/3
    1.社会学的渊源和特征/3
    2.社会学理论/5
    二、法律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6
    1.法律作为社会现实的一种现象/6
    2.理论性法社会学和批评性法社会学/9

    第二章 作为法学分支的法社会学/10
    一、法社会学作为法学的学科/10
    1.作为基础科学的法社会学/10
    2.法社会学和法制史/12
    3.法社会学和法哲学/12
    4.法社会学和比较法学/13
    5.法社会学和法教义主义/13
    二、法律事实研究/15
    1.产生和计划/15
    2.目前的状况/16
    三、实证法学在立法中的应用/17
    四、实证法社会学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18
    1.宪法管辖权/19
    2.竞争法和民法通则/19
    3.民法中的一般条款/20
    五、法社会学概念和理论的影响/21
    1.间接影响/21
    2.案例/22

    第三章 法社会学的历史和现状/25
    一、19世纪遭受禁止/25
    1.法社会学的先驱/25
    2.法学的历史流派/25
    3.**学和犯罪学/29
    二、法社会学的**繁荣时期(1900—1933)/30
    1.德国/30
    2.法国/32
    3.美国/35
    4.东欧/39
    三、二战后的发展/40
    1.全球化/41
    2.研究方法的完善和交叉学科的提炼/41
    3.理论/42
    4.德国的发展/44

    第二部分 法社会学理论家
    第四章 卡尔·马克思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49
    一、生平/50
    二、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法学理论/51
    1.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5l
    2.资产**和无产**之间的**矛盾/54
    3.向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55
    4.政治行动/56
    三、对马克思法社会学的评价/56
    1.法律对经济关系的依赖性/56
    2.法律作为统治**的统治工具/5 7
    3.有关无**社会的理论/58

    第五章 诶米尔·迪尔凯姆/59
    一、生平/59
    二、诶米尔·迪尔凯姆的社会学/60
    1.社会事实的概念和研究/60
    2.社会分工/62
    3.社会分工的病态现象/62
    4.法律的价值/63
    5.迪尔凯姆的契约理论/64
    6.自杀/65
    三、影响和贡献/65
    1.迪尔凯姆作为现代社会学的创始人/65
    2.方法论/66
    3.社会学说/66
    4.法的作用/67
    5.实行劳动分工的社会中的团结和公正/68

    第六章 尤金·埃里希/69
    一、生平/69
    二、埃里希的法社会学/70
    1.制定法和社会法/70
    2.作为法律科学的法社会学/71
    3.“活着的法”的概念/7l
    4.三种类型的法/72
    5.法律人的作用/76
    三、埃里希的法学方法论/78
    四、影响和评论/79
    1.埃里希作为法社会学的创始人/79
    2.三种类型的法和活着的法律/80
    3.埃里希的法学方法论学说/81

    第七章 马克斯·韦伯/82
    一、生平/83
    二、马克斯·韦伯的《法社会学》/84
    1.韦伯的社会学的法概念/85
    2.统治的类型/86
    3.理解性社会学的方法/89
    4.法的理性化的过程/92
    5.新法的产生/94
    6.契约自由/95
    三、影响和评价/96
    1.韦伯的社会学方法/96
    2.法作为强制规范/98
    3.法律理性/98
    4.关于统治社会学/99

    第八章 特奥多尔·盖格尔/101
    一、生平/101
    二、特奥多尔·盖格尔的法社会学/102
    1.盖格尔的方法/102
    2.理论和实践的价值虚无主义/102
    3.社会秩序的概念和出现/103
    4.规范的实现和约束力/104
    5.法作为社会规范的特殊形式/106
    6.法律规范的渊源/106
    7.法律规范的约束力/107
    三、对特奥多尔·盖格尔法社会学的评价/108
    1.盖格尔的概念性分析和理论分析/108
    2. 价值虚无主义/109
    3. 成熟法和制定法/110

    第九章 尼克拉斯·卢曼/111
    第十章 赫尔穆特·谢尔斯基/135

    第三部分 法律与社会(一般法哲学)
    第十一章 社会学上的法律概念/149
    第十二章 一般法律原则/180
    第十三章 制裁/203
    第十四章 法的有效与效力/217
    第十五章 权力,统治和法律/240
    第十六章 冲突与冲突的解决/250
    第十七章 法律文化研究/279
    第十八章 人类和法律/287
    第十九章 法律人的社会形像/302
    第二十章 法律的进化/311
    索引/327


    ……

    与描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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