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传承从治理入手 代际传递的两种方式 1 “继承”不是“传承” 衰老不可避免,生命总有尽头,每一位家族财富的***无 论其是否愿意,都无法改变其所创造的财富终将进行代际传递的命运。家族财富的代际传递是一个不可逆的进程,面对这一进程,每一位财富拥有者所能做的就是选择好代际传递的方式。家族财富在代际传递中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继承或者传承。这两种方式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含义完全不同。继承是采用法定的方式分配家族财产,传承是采用治理的方式管理家族财富,两者的目标、 过程和结果全然不同。传递目标用继承方式传递财富,目的很简单,就是 “分财产”,即将自己拥有的财产直接分配给配偶、子女、父母或者其他家庭成员,财产分配完毕,目的即达成,至于获得分配的人如何管理、使用财产在所不问,完全由他们自己做主,结果好坏也由他们自己承担。采用继承方式传递财富,如果说有什么精神诉求的话,主要是和谐,即希望继承过程中能够避免家庭争产纠纷。 用传承方式传递财富,目标完全不同,是要传 “家族事业”,即将自己拥有的财产通过恰当的方式转化为不可分割的家族共同财富世代传递下去,实现家业长青。传承的家族通常也会视情况将少量财产分配给家族成员自主拥有使用,但主要财产特别是家族企业则会放入传承的结构(通常是家族信托),为了家族共同的目标统一管理,而不是像继承那样,直接分配给家族成员个人拥有。对于继承来说,一旦将财产分配完毕,传递过程即告结束,传递目标即告实现;而对于传承来说,一旦将财产放入传承结构,传递过程和传递目标恰恰刚刚开始。 传递过程 通常,继承的过程简单而短暂。就继承的对象而言,其非常单一,**于家族的物质财富,即在法律上有权属、 经济上可计量的各类财产和财产权。就继承的工具来说,其非常有限而且十分刚性,主要是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没有立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方式进行,这两种属于身故后分配遗产的方式。从简单分配财产的角度,也可以采取生前赠与的方式。就继承事务处理而言,财产所有权手续办理完毕,财产的主人从 “旧主”换为 “新人”后,继承事务即告完毕,费力不多,耗时不长。需要指出的是,继承过程虽然简单,但也需要精心规划,特别是要立好遗嘱,更要避免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否则继承演变成一场费事费 时又费力的家庭纷争,就是大概率事件。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相比继承,传承则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就传承的对象而言,传承的是家族的整个财富,家族的物质财富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还包括家族的人力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等非物质财富。对于传承目标的实现,家族物质财富的传承只是一个基础,家族非物质财富的传承更具有价值。就传承的工具而言,其非常丰富,而且既有刚性又有柔性。传承既要使用刚性的家族信托工具,又要使用柔性的家族保险、 家族资产配置、家族治理、家族慈善、 家族教育等多种工具,还要使用法律、税务、财务等辅助性工具。就传承事务处理而言,其复杂且漫长。传承既要管财,又要管人,是一个统筹运用多种工具对家族财富进行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非常复杂且具有挑战性。传承的基准时间长度是超过100年、跨越四代以上的,因此,传承的过程是一个只有开始而没有结束的漫长过程。 传递结果 继承的结果是 “分了财产,丢了家族”。在继承方式下,当代家庭成员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从祖辈那里分得了一块蛋糕,至于这块蛋糕在每个人的手上能保有多长时间,给每个人带来的是祸还是福,是否能够继续造福于蛋糕主人的后代子孙,全靠每个人的造化。因此,在继承方式下,家族只是一个基于血缘和亲情关系的个人联合体,松散而脆弱,不存在基于共同目标、得到有效治理、 成员之间利害相关、联系紧密的家族整体。 传承的结果则是 “保了财产,建了家族”。传承的出发点不是为了分财产,而是为了保有财产,是要在家族的后代子孙中长期地保有祖先创造的家族财富。为此,传承的家族首先要创建一个法律结构 (通常是家族信托),用来长期保有家族财富,防止家族财富被家族成员简单地分割掉。同时,传承的家族还要创建一个治理结构,将家族成员组织起来,为了共同的家族目标和家族利益去管理、 使用并不断发展家族财富。因此,在传承方式下,其正常的结果就是,不仅可以保有家族财富,而且也真正构建起了一个所有成员利害相关、 联系紧密的家族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