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是应用型院校财经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税法”服务于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一定企业涉税法律知识、涉税岗位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本课程坚持“理实一体,学做合一”,以涉税岗位能力的培养为主线,直接为培养学生从事财税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核算操作能力服务。
《税法(简明版)》(第3版)是本教材作者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税法》(第6版)的压缩版,适合学时少的“税法”课程使用。《税法》(第6版)的配套习题集为《<税法(第6版)>习题集》,该习题集也可以作为《税法(简明版)》(第3版)的配套习题集。“税法”课程的后续课程为“税务会计”“纳税筹划”,读者也可以继续选用本教材作者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税务会计(简明版)》(第2版)、《税务会计》(第4版)、《<税务会计(第4版)>习题集》、《纳税筹划》(第6版)教材和《<纳税筹划(第6版)>习题集》。
本教材包括税法认知、增值税法、消费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其他税种税法(上)、其他税种税法(下)共七章。为培养高端应用型涉税岗位人才,本教材从“工作引例”“情境引例”“工作实例”“理论答疑”“实务答疑”等方面对涉税实例进行分析与操作,主要讲授企业实际工作所必需的各税种的认知、计算、征收管理、涉税疑难解答等,突出税法的实用性和应用性,让学生在学习税法理论知识的同时,提升税法的实践和应用能力。
本教材在借鉴大量前期**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作者对税法的理论与实践的认识,具有以下特色。
一、案例经典、丰富,实用性和应用性强
全书从作者多年归纳整理的500多个经典涉税疑难问题和案例中,选取近200个有代表性的涉税疑难问题和案例,通过“情境引例”“理论答疑”“实务答疑”“工作实例”等方式融入教材中。通过对这近200个涉税疑难问题和案例的解答及分析,让学生较快地把握税法的精髓和思想。
二、编写体例、形式和内容适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特点
本教材每章开头设置“课程思政”,为要落实立德树人、实施课程思政,接着设置“能力目标”,让学生首先能够明确本章的学习目标;在每章具体学习之前设置“工作引例”,在每节具体学习之前设置“情境引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税法理论知识的讲授过程中,融入“理论答疑”,在税法实务知识的讲授过程中,融入“实务答疑”,实现理实一体,与此同时设置“点拨指导”“特别提示”“归纳总结”“知识链接”等模块,并从“工作实例”“工作要求”“工作实施”三个方面对涉税实例进行分析与操作,让学生体验案例学习的趣味,再次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每章的*后设置“技能训练”“实战演练”,让学生通过训练和实战,进一步理解和掌握所学知识。
三、严格按照新税法编写,体现*新的营改增、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含13%和9%的增值税新税率)和个人所得税法等内容
本教材本次加印根据截稿之日(2022年7月1日)的*新税法修订。在本教材以后加印、修订或再版时,将根据*新税法及时修正和完善,同时在PPT等教学资源中体现。本版教材根据自2019年4月1日起实行的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含13%和9%的增值税新税率),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简称《个人所得税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新税收政策编写。同时,本教材根据《**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等文件对于纳税申报表、税费申报表进行了修订。
四、教学资源丰富
本套教材为任课教师提供教学课件、教学大纲、授课讲义(教案)、技能训练、实战演练的参考答案等电子资源。任课教师可通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网站索取上述课程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