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四川事业单位综合知识科目考试中的必考内容,该部分考查内容包括宪法、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刑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道路交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考查题型涉及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案例分析题。
通过分析2019—2021年的四川事业单位综合知识科目考试真题可知,法律试题在四川各地事业单位综合知识科目考试中考查占比较大,一般不少于20%,多的可达35%~40%。通过真题分析,我们能够得出本篇各章内容的考查占比情况和高频考点,具体如下所示:
根据上述图表,结合试题的考查形式,法律试题的具体考查特点如下:
1.考查范围较固定,考点特殊
四川事业单位综合知识科目考试有明确的大纲,考试范围比较固定,其中宪法、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考查占比较大。另外,除了事业单位考试中常考的法律规范外,四川事业单位综合知识科目考试还考查道路交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题为例:
(单选)下列选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规定的是( )。
A.甲乘坐摩托车应戴**头盔
B.盲人乙在道路上通行应使用盲杖或采取其他导盲手段
C.丙在非机动车道内驾驶电动自行车应以不超过15公里的时速行驶
D.某学校在没有行政许可的情况下,组织全体新生在公路上进行5公里拉练
解析:A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2021年)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头盔”。
B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2021年)第六十四条规定,“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C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2021年)第五十八条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D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2021年)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故本题选D。
考生在备考四川事业单位综合知识科目考试时,既要深入理解和掌握宪法、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刑法等基础知识,又要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道路交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范的基本内容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
2.考查题型多样,形式灵活
四川事业单位综合知识科目考试中,对于法律试题的考查,不仅涉及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等常规题型,还涉及案例分析题这种特殊题型。另外,对于宪法相关知识,多直接考查法条;而对于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刑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道路交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生活实际联系紧密的法律规范,常以案例的形式进���考查。以下题为例:
(单选)以下构成累犯的是( )。
A.甲因故意伤害被判一年有期徒刑,2000年1月1日刑满释放,2000年9月9日又因为失火罪被判两年有期徒刑
B.乙因故意伤害被判一年有期徒刑,2000年1月1日刑满释放,2000年9月9日又因为危险驾驶被判五个月拘役
C.丙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刑,2000年1月1日刑满释放,2009年9月9日又因为过失致人死亡被判三年有期徒刑
D.丁因故意伤害被判一年有期徒刑,2000年1月1日刑满释放,2003年9月9日又因为抢劫罪被判五年有期徒刑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A项不构成累犯。失火罪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的行为,属于过失犯罪。
B项不构成累犯。乙刑满释放后被判拘役,拘役不属于有期徒刑,因此乙不属于累犯。
C项不构成累犯。过失致人死亡属于过失犯罪,且犯罪的间隔也超过了五年。
D项构成累犯。丁在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以内又被判处有期徒刑,是累犯。
故本题选D。
相较于直接考查法条的试题,此类试题更加注重考查考生对于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试题的综合性更强,难度也更大。考生需要明确的是,法律与社会生活是紧密联系的,因此,在备考法律知识时,切忌死记硬背,要对生活中的法律事件多加关注,借助生活中发生的具体案例来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会更加有效。
节 宪法基本理论
一、宪法的概念
宪法是规定**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根本法。
二、宪法的基本特征
宪法作为**的根本法是宪法的基本特征,也是宪法与普通法律重要的区别之一。作为**根本法,宪法具有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这主要表现在:
,在内容上,宪法规定一个**根本、核心的问题。诸如**的性质、**的政权组织形式、**的结构形式、**的基本国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机构的组织和职权等。
第二,在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法律效力。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普通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处于地位。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①宪法是普通法律的制定依据,普通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②任何普通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的内容、原则和精神相违背;③宪法是一切**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行为准则。
第三,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普通法律更加严格。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是保障宪法权威的重要环节:①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特别成立的机关,而非普通立法机关;②通过或批准宪法或者宪法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于普通法律。
三、宪法的本质
宪法与其他法律一样,具有**性。在制定或修改宪法的时候,掌握**政权的**综合考察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并以此为基础规定宪法的基本内容。因此,在宪法制度的设计以及具体运行过程中,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会产生重要影响。
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中,存在同一**内部不同**、派别或集团之间的力量对比。同时,与其他法律相比,宪法所表现的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具有全面性的特点。尽管其他法律也体现一定的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但它们只着重于某一具体方面,而宪法则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
四、宪法的作用
宪法的作用是指宪法通过规范调整宪法关系主体的行为从而对终的社会关系产生影响。
宪法具有以下四个特点:①宪法的作用在本质上是统治**根本意志的现实化;②宪法作用的对象是宪法关系主体的行为和社会关系;③宪法对宪法关系主体和社会政治关系可能产生积极作用,也可能产生消极作用;④宪法作用的全面发挥有赖于一定的社会条件。
五、宪法监督
宪法监督是由宪法授权或宪法惯例所认可的机关,以一定的方式进行合宪性审查,预防和解决违宪,追究违宪责任,从而保证宪法实施的一种制度。
就监督对象来说,宪法监督主要包括两方面:
(1)规范的合宪性审查和监督,即审查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使其与宪法不抵触。宪法是**法律体系的基础,立法机关制定的一般法律、其他**机关制定的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2)行为的合宪性审查和监督,即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各政党等主体的行为进行审查,追究违宪责任。宪法要求,一切**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都必须将宪法作为自己根本的行为准则。因此,保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行为的合宪性是宪法实施保障的又一重要内容。
第二节 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其他基本制度
一、国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
二、政体
政体是一个**的政权组织形式,是实现国体的具体方法。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其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形式是一种民主的代表制。
三、我国的统一战线和政治协商制度
我国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中国的八个民主党派包括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四、**标志
**标志又称**象征,一般是指由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代表**的主权、独立和尊严的象征和标志,主要包括**、**、**和首都等。
我国**是五星红旗;我国**是《义勇军进行曲》;我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我国首都是北京。
五、**结构形式
**结构形式是指特定**的统治**根据一定原则采取的调整**整体与部分、**与地方相互关系的形式。如果说政权组织形式是从横向角度表现**政权体系,那么**结构形式则是从纵向角度表现**政权体系。
由于各国具体国情不同,因而采取的**结构形式也不尽相同。概括来说,现代**的**结构形式主要有单一制和联邦制两大类。
我国的**结构形式是单一制。
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概括为:,**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二,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三,**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第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里,在**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