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土木工程造价概论
1.1.1 工程建设概念
工程建设是指人们��各种施工机具、机械设备对各种建筑材料等进行建造和安装,使之成为固定资产的建设工作。固定资产的建造、购置、安装及与其相联系的其他工作,均属于工程建设工作。
固定资产是指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可供长时间反复使用,并在其使用过程中基本上不改变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和其他物质资料,如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
工程建设的*终成果表现为固定资产的增加,它是一种横跨国民经济许多部门,涉及生产、流通和分配等各个环节的综合性经济活动。工程建设工作内容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和工器具的购置及与其相联系的土地征购、勘察设计、研究试验、技术引进、职工培训、联合试运转等其他建设工作。
1.1.2 工程建设程序
工程建设程序是指工程建设工作中必须遵循的先后次序。它反映了工程建设各个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从事建设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和人员都必须遵守的原则。
一般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为:
(1)提出项目建议书,为**的拟建项目提出说明,论述建设它的必要性;
(2)进行可行性研究,对拟建项目的技术和经济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和论证;
(3)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选择*优建设方案;
(4)编制设计文件,项目业主按建设监理制的要求委托工程建设监理,在监理单位的协助下,组织开展设计方案竞赛或设计招标,确定设计方案和设计单位;
(5)签订施工合同进行开工准备,包括征地、拆迁、平整场地、通水、通电、通路以及组织设备、材料定货,组织施工招标,选择施工单位,报批开工报告等项工作;
(6)施工和动用前准备。按设计进行施工安装。与此同时,业主在监理单位协助下做好项目建成动用的一系列准备工作,例如:人员培训、组织准备、技术准备、物资准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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