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青年律师为什么缺少案源 对于大部分律师而言,案源是其能在律师行业存活下 来的基础,没有案源就没有收入,就无法为律所创造价 值,更不能实现自身的价值。曾有人说,在社会分工如此 细化的今天,青年律师可以协助有案源的律师提供专业服 务,而不需要自己去开拓案源。这种现象在有些国际大所 确实存在,但是这些国际大所对授薪律师的专业和年龄要 求很高,一旦有了合适的可替代青年律师,就会把原来 的授薪律师解雇。一个青年律师如果把律师作为**的职 业,想要长期从事的话,一定要有自己独立的案源,而不 是令自己的命脉控制在别人手里。 案源,对于每一个新入行的青年律师来说,都是关系 到能否生存和继续做律师的头等问题。在开始执业的前几 年,一些**的青年律师往往因为缺少案源而不得不转做 公司法务或者其他管理类工作,这导致人才流失。 从当下来看,青年律师缺少案源的原因有以下几个 方面: (一)青年律师的知识运用能力相对薄弱 一般而言,青年律师大多是刚出校门,通过法律职业 资格考试后,又经过一年实习,刚拿到律师工作证的律师 群体。由于大学校园的课程教学体系基本上是法学纯理论 教学,讲解知识点和法条,即使有个别案例分析也是经过 处理后的简单案例,与律师执业后所面对的真实案件相差 较大。 青年律师尽管掌握了大量的法律专业理论知识,但是 在工作中,处理具体案件时需要的是把已掌握的法律知识 转化为解决当事人委托的法律事务的能力,即运用专业的 法律知识解决千变万化具体问题的能力。从掌握知识升华 到运用知识是一个辛苦的实践过程,不仅要求青年律师勤 奋好学,而且还需要他们有坚强的意志和持之以恒的态 度,反复学习、反复运用、反复揣摩、反复总结,才能掌 握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更好地解决委托人的法律问题, 赢得委托人的信任。 (二)青年律师往往缺少长远的职业规划 制定职业规划问题关系到律师生涯的成败,错误的职 业规划会使律师迷失方向,丢掉市场,失去客户。律师应 学会制定职业规划。 律师要制定职业规划,需要有长远的眼光和超前的思 维,律师需要科学地规划自己的职业和未来,准确定位自己 的专业和目标。律师如果做不好职业规划,只会到处碰壁。 但是,许多青年律师刚到律师事务所工作的时候都意 气风发、志存高远。有些不甘于过朝九晚五的生活,只拿 一份保障基本生活的工资,而是想着赚大钱;有些受影视 作品的影响,看到身着律师服、手拿公文包、法庭上慷慨 激昂的律师形象非常高大,十分羡慕;也有的想要行侠仗 义、扶助弱者,想要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体现人生的 价值;��等。而有些青年律师在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一段 时间后,面对有限的收入、稀缺的案源、繁重的工作、枯 燥的生活,会踌躇彷徨,找不到方向,甚至走了弯路,退 出律师行业。青年律师如果仅有宏大目标,而没有清晰明 确、切实可行的长远职业规划,终几年下来,除了年龄 增长,其他方面几乎只会是原地踏步。 青年律师在执业之初,需要有一个正确的职业规划,它 可以帮助青年律师更好地认识自己,了解自己的优势和劣 势,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规划职业生涯,终走向成功。 (三)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随着律师队伍的逐年扩大,从业人员的高学历化,律 师间的同业竞争也日趋激烈,尤其是在传统法律服务领 域,很多市场都被大律师和大律师事务所占领,小律师或 者小律师事务所的生存空间十分有限。国内的律师行业存 在这样的“二八定律”:约 20% 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占有 了近 80% 的律师业务收入(或案源)。“北上广”的律师 占全国律师总人数的 20% 左右,但这三地的律师收入约占 全国律师收入的 80%。另外,就单个地域而言,20% 的律 师和律师事务所占据了当地约 80% 的业务收入,20% 的业 务量被其余 80% 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竞争,而这个由 80% 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竞争的市场通常是传统法律服务业务。 而青年律师独立开拓的案源往往集中在常规的民事诉讼、 法律顾问业务,所以案源开拓比较困难,竞争异常激烈。 (四)年轻律师知名度低,经验少 由于法律服务工作具有被动性的特点,也就是说只有 当事人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才会想到请律师,才会有法 律服务需求。而律师处于被动地位,很难预测会遇到什么 样的当事人,会有什么法律问题。然而遇到当事人找上门, 要求律师解决问题的时候,律师才会发现当事人需要解决 的法律问题是自己不熟悉的,没有能力解决的。如遇到刑 事辩护案件,而且是重大贪污受贿案件,接待的律师如果 只办过一些民商事案件,对于这样的案子是无力独立承接 的,只能与他人合作或者转给他人。即便有的律师能办刑 案,但如果从未接触过经济犯罪案的辩护,更没有办理过 如此重大的贪污案,在涉及罪与非罪的界限、具体数额如 何认定时,律师根本说不到位,无法解决好客户的问题。 (五)青年律师的社会圈子相对狭窄 青年律师刚刚走出校门不久,除了个别家庭背景极好 的外,基本处于社会打拼的底层,即使是进了很好的律 所,但在律所内部,也都是“菜鸟”级别,社会交往的圈 子通常局限于原有的同学、同年代的朋友、昔日的恩师 等。同学、朋友等基本为同龄人,大家也都是刚出校门不 久,在单位级别较低,没有话语权,很难提供大的案源。 (六)青年律师的社会交往经验较为稚嫩 青年律师刚步入社会不久,社会交往能力相对较为稚 嫩,即使有些在学校期间参加各种学校社团活动,叱咤校 园之内,但象牙塔毕竟和纷繁复杂的社会还是有区别的。 很多刚踏入律师行业的青年律师,脸皮较薄,不知道如何 宣传、推销自己,甚至有很多从业多年的老律师也只是埋 头做案子,而不懂得营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