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城乡关系演进下的镇村发展
城市和乡村,是我们对**行政管理与社会经济建设为关注的两个地域层级。城市作为人口、资本、物质等要素高度集聚的空间,代表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与效率,也关系到居住质量、就业保障、服务供给等人民生活的基本问题。而乡村融合了生活、生产、生态空间,涉及粮食、土地与农民,也承载了极为复杂的发展、建设和管理问题。融合城乡,缩小城乡差距,始终是我国城镇化发展战略制定的总体目标。而小城镇作为衔接城乡的重要节点,在推进城乡融合的发展过程中,极易在功能和结构方面被忽略,因而也缺少在**战略层面的反馈。城—镇—村的空间结构和职能体系在城乡关系的不断变化中,出现了明显的结构性问题。其中,以小城镇的功能性塌陷问题以及乡村发展的综合性问题为突出。可见,虽然我们总会将“城乡体系”合并而谈,但是其中内在的城乡关系、镇村关系却是需要从不同角度去认知的概念。我们往往只注重对城乡关系的研究,而忽略了镇村关系是城乡体系中落实基层发展的结构性要素。我国城乡关系经历了从城乡二元到城乡一体逐渐转型的过程。众多学者也对城乡关系的阶段性划分与特征进行了翔实的总结和探讨。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可将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城乡关系的发展历程大致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1.11978年以前:城乡二元体制格局的确立
1949—1952年:城乡二元体制初步确立,提出城市领导乡村、工业领导农业的方针。**政府灵活地运用市场和计划两种手段,迅速平抑城乡物价,统一全国财政收支、贸易和物资管理、现金管理,满足农民出售农产品的需求,维持物价的继续稳定,平衡工农业生产,有力地缩小了工农产品剪刀差。与此同时,**政府允许富农经济存在,允许农村土地、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城乡私营工商业可以自由发展。
1953—1957年:我国国民经济全面复苏,并开始了个五年计划。我国城乡的交流走向了新时代。城乡资源合理流通,农业生产的政策关怀与经济拉动,对当时的社会复苏起到了重大作用。政府通过对农副产品统购统销,实行农业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及限制农民进城就业,形成了政府直接控制农村生产要素配置的体制,阻碍了城乡物资交流,城乡二元结构初步形成。
1958—1978年:这一时期是新中国工业化初期,**的核心任务是实施赶超战略,并以计划经济体制与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人民公社制度、户籍管理制度作为制度保障,城乡二元体制进一步加固。在这一阶段,乡村的职能是作为工业化的主要基地,依靠剩余劳动力发展工业,依靠剪刀差为城市工业提供资本,农村储蓄以贷款差额的形式流向城市。城乡关系经历政治层面的多重起伏,良性、健康的交流受到压制。这一阶段的镇村关系仍然处于传统的农业阶段,人口流动受到限制,农村低速平稳发展。小城镇作为城乡的过渡节点,是反映**政策的基层执行者。
实际上,从新中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前,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始终在于调整城乡关系与工农关系,主要是通过对城市工业的发展和对农村土地的改革,释放城镇化发展的活力。在这个阶段,小城镇对城市和乡村的衔接作用还未明显体现,但是其作为乡村地区的行政组织**、生产**与基层公共服务**的结构性职能已经非常稳固了,镇村之间的层级性结构关系也已经基本确立。从根本上讲,村和镇之间本来就存在一定的嬗变关系,即某些发展较好的村庄经过一定的积累和交易功能的产生,从村庄演变为集镇,又从集镇转化为建制镇。可见,镇村之间本身存在天然的地缘相近、业缘相融的一体化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