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总则与附则
我国早在1992年就发布了《企业财务通则》(简称“旧《通则》”),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财会领域发生的制度性重大变化之一,但此次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在内容上与会计准则有较多重复,并且涉及了本应在会计准则中规定的会计核算事项,没有突出财务活动自身的特色。进入2006年,继财政部修改《企业会计准则》之后,财政部对《企业财务通则》进行了修订并于该年年底公布。2007年1月1日是一个崭新的起点,在这**,中国除了实施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以外,还开始执行新修订的《企业财务通则(2006)》简称“新《通则》”,这又是我国财务会计界的一件大事。
“新的《企业财务通则》为财政企业管理工作打造了一个新的、更加富有活力的平台,也为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奠定了制度基础。”在**企业总会计师和财务负责人参加的《企业财务通则》**研讨班上,财政部副部长张弘力作出上述表示。财政部此番修改完善的《企业财务通则》,是在中国经济与国际经济全面接轨的时代背景下的必然趋势和理性选择。
**节 框架概述
新《通则》**章总则共七条,主要明确制定《通则》的宗旨及依据、适用范围,规定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基本要求、财政职责、相关主体、纳税义务以及财务关系等。第十章附则共两条,明确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考虑以及施行时间。
一、概念与范围
(一)企业财务管理
企业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部分,是有关资金的获得和有效使用的管理工作。
企业的财务活动包括筹资、投资、耗资、收入和分配等一系列过程,也就是企业资金运动的过程。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就是围绕并针对企业的这一资金运动过程而进行的。
企业的财务管理是基于企业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而产生的,是组织企业资金活动、处理企业同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企业经济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特征有:
(1)财务管理的基本属性是价值管理。
(2)财务管理的职能具有多样化。
(3)财务管理的内容具有广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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